60-70(2 / 2)

她司黎明 陆西熙 16100 字 5个月前

江修暮遂换了个话题,问她:“要不要包颗花生?”

“包。”司黎点头,强烈赞同,“包两颗,最好我们俩一人吃一颗。”

“行。去剥吧。”

他给她派了第二个“活”——剥两颗花生。

最后这两颗花生都进了司黎肚子里。她一共才吃六个饺子。

把这只妖精得意得,拍着桌子跟他说,她今年奥斯卡一定稳了。

男人只看着她笑。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做的模样。

*

及至夜间,两人抱在一起守岁时,司黎琢磨着,他今天这心情应该不错。是时候,把她们精心编好的“幌子”推进一下了。

“江总。”她故意蹭了蹭他颈窝,怅然地小叹一口气,带点“闺怨”地跟他说,“年后,我可能要去拍汪导的新电影了。”

“不喜欢就不拍。”这位爷的语气相当轻易。国际大导又如何,世界上电影奖项那么多,每年都有最佳导演。

“倒不是不喜欢。”司黎忍住性子,摸摸他下巴,用亲密的碰触一点一点放松他的警惕,“就是可能会见不到你。有点舍不得。”

“你知道的,汪导那个人规矩多。不喜欢人来探班。”轧戏什么的更是想都别想,“我是主演,也不好出来。”

“据说要拍七个月打底呢,到时候看得见,摸不着,你说我得多想你啊。”

司黎握起他的手,放在脸侧又蹭了蹭。

言外之意就是,大总裁,他们俩这次得再当一段时间的牛郎织女了。先说好,可非她愿意啊,她还是偏心于他的。只不过他汪导,就是个不近人情的王母娘娘。她一个单纯想拿奖的小演员,能有什么法子,肯定要臣服于导演的淫.威啊。

不过好在,现在科技发展了,用不着隔那么宽的银河,偶尔两人手机视频还是可以看得清脸的。

但她也就只能让他看看脸,再往下,就要穿帮了。

他们搞文艺的人,没用的规矩怎么那么多。江修暮微微蹙眉,却也不松口,轻吻她额头,“到时候再说。

弋”

七八个月不见面,时间太长了。

要他说,根本没必要接这部戏。纯属找罪受。

但这话妖精不爱听,他便不说。到时候看吧,虽然汪作宾的电影一向不缺投资,可多花点钱,也不至于一眼都不让他看吧。

七八个月呢,一年才十二个月啊。他拍一部戏,江浙的第一茬水稻都收完了。什么精神食粮能比真稻米的成熟期还长。

嗐。老话讲,一人进山难打虎。

这种情况,司黎早就料到了,她今晚就是点到为止,剩下的,还有胡珍那边顶着呢。

这狗男人一肚子算盘子儿,肯定不会听她一面之词。反正上下口径她都打通了,由他去查。

而且老话还说了,水软能穿石头,话软能治铁汉。

她暂时奈何不了冬瓜,可以去磨磨茄子嘛。

于是,司小妖精默默地牵住他的大手,往自己腰后的酒窝上带,甜言软语地提议:“今天除夕夜太冷了。江总,要不,我们喝点小酒,暖暖身子吧?嗯?”

他家这只狐狸,一年到头,没个老实时候。

江修暮满眼无奈地瞥向她,也存了逗她的心思,便道:“这位小娘子,想怎么个暖法?”

明明是调.戏的话,被男人淡淡然地说出来,声音沉稳,没有一丝急.色的意思。

倒是闹得司小妖精心里直痒。

司黎伸出手臂,柔柔地搂住他脖子,滴酒未沾呢,就先演了个“桃红粉面”给他看,还“含羞带怯”地抛了个媚眼。

紧接着,她就把脸埋进他怀里,娇怯怯地回了句,“相公说。”

三秒之后,她听见了一声扣子崩开的轻响。

还没来得及抬头,司黎便身子一轻,被他单臂半抱半扛地端了起来。

男人抱着她往酒窖走,一本正经地说,“前段时间,有人送了我一箱杏花村的老汾酒。”

“今日赠予娘子尝尝鲜。”

司黎伏在他肩膀,笑得直不起身,笑开了花。

第65章

用玉簪给她绾长发时,江修暮心里在想一个问题,宋江为什么要杀阎婆惜?

因为她偷.人?还是因为真出不起那一百两黄金?亦或是就是单纯想灭.口?

可能真是古今观念差距太大。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,他江大总裁都无法理解这位“匪.头”的做法。

首先,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。

“婆惜”姑娘出身也实在可怜,爹缺德不教孩子好,只教唱小曲儿还走得早,亲娘又把她当赚钱工具,时不时就把她往行.院里带。之所以没做到卖.女的那一步,还是因为怕老了没人养。

就这样一个命运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小女孩,被亲妈送给宋江时,才十八岁。而宋江“身材矮小,面目黝黑”,年纪还大,首先颜值上肯定是不讨女人欢心。

原文又写他俩“初时夜夜一处歇卧,后面渐渐来得慢了”“宋江不中那婆娘意”。

十八九岁的妙龄少女看不上黑胖大叔,这多么正常的事情。但作者偏心自己笔下的主角,非要给出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说他“是个好汉,只爱学使枪.棒,于女色上并不十分要紧”。

从前读到这,江小同学就想笑,他要是真不觉要紧,那后面扈三娘和李师师又是怎么回事啊。有本事就一夜别歇啊。

说白了,就是没看上,觉得不符合自己身份,但又花了钱,想着当个物件养。可又没养好,天天让人家独守空房,又把别的男人往家里带,把自己女人当陪酒的糟/践。

从某种角度看,阎婆惜想反抗命运,也算她有点气性。

而且小姑娘思路很清晰,就提了三件事,一法律层面上解除两人关系;二送她的东西就是她的了,不许要回去;三信她看了,这是“共同财产”,见者有份。

只叹,旧时代真是不把女人当人,虽然现代也没好哪去,但是起码这三个条件都是正常的离婚请求。

一共就三个条件,简而言之,其实就俩事,“放人”和“给钱”。

放到男作者笔下写得那个夸张,好像十八岁的女孩几句话就把他一个县城押司逼上“不得不杀.人”的绝路了。

这一举动甚至还受到读者的广泛认同,因为阎婆惜犯了个重要的道德错误——她偷.人了。

“偷.人”就该杀?还下手比武松都残忍,两刀“落地”,如此狠厉地解决了曾经的枕边人。

观公明一生,可能算个“大丈夫”,但真算不上“英雄”,甚至在他江总眼里,都算不上“枭雄”。

雷公打豆腐,很光荣吗?这算是做男人的污点吧。

江修暮手下放轻力道,拨开他家妖精后颈间的碎发,先俯身亲了亲,再缓缓地把手里五十年代产的杏花村老汾酒倒出来。

看着晶亮酒珠滚过白嫩的豆腐,他忽而有感地设想了下,要是有一天这妖精给他戴了“绿冠”,他会怎么做?

肯定是先挑硬的解决,两个男人之间先掰手腕,大卸八块是基本处理方法。

之后再回来审问这“软柿子”是怎么想的?

要是她真变心了

江修暮低头,看向他放心尖上的妖精,小狐狸今天吃好睡好,面色白里透粉,刚闻着酒味就醉眼迷离了,微闭的长睫卷又翘。

他不得不承认,对着司黎,他实难下手。

哪怕有一天她背叛他,哪怕她跟他说她变心了。

他也狠不下心对她做什么。甚至还会花一段时间真心实意反思一下,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,让她没了新鲜感,能补救吗?

多说点她爱听的“风话儿”,再陪她玩些“新花样”。

都不行的话江修暮放下手里的酒杯,绕到另一边,不紧不慢地卷起袖子,俯身,褪去儒雅的模样,大口啄饮“碗”里的清酒。

都不行的话,就只能用手段把她栓在身边了。

她心里爱想谁想谁吧。

只要这妖精胆子别太大,敢在这种时候,叫其他男人的名字,他都能得过且过,在心里自动帮她把这谎给圆全了。

第66章

司黎哪知道这片刻里,男人的脑海里翻转过几番“愁肠”,又下了什么“决心”。她一个甘酒嗜音的妖精,闻到这股酒香味大脑就暂停运转了。

那味道,从她背后传来,离她既远又近,把她肚子里的馋虫勾得活泛,恨不得上蹿下跳。

她对着空气嗅了又嗅,甚至闭上眼,关闭一感,努力嗅。

实在忍不住了,司黎不安分地动了动身.子,“不是大总裁,你舔杯之前,先给我一口行不行?”她要馋死了。

男人轻笑,把她摁回去,“别动,流下来了。”

“阿黎知道这酒的来历吗?”对付妖精,得守住立场,不能被她带着走。

要是她说什么是什么,等她目的达成了,肯定毫不留情地拍拍尾巴走人。

“知道,知道!”司黎回答他,一声急过一声,生怕一会儿,火力集中了,她就要失声了。

在倒下之前,她必须得来一口这存了七十年的汾酒啊!

“借问酒家何处有?牧童遥指杏花村。”她接受过“扫盲”教育了。小学生必背古诗三百首她都背完了。

身后,男人叹了口气,倾下.身,紧紧摁回去她撑着桌子要起的手腕,加大教育力度让她印象深刻点,先道:“这是两码事。”

第67章

江修暮徐徐动着给她讲。

杜牧这首诗确实给杏花村加了不少关注度。

但此“杏花村”非彼“杏花村”。产汾酒的杏花村在山西汾阳,而有专家研究过路线,杜牧去的那个很大可能是在安徽。

而且,杏花村出名的时期,可比杜牧早多了。到地方根本不用打听。汾酒有四千年历史,早在南北朝时就是宫廷御酒,可谓是“第一国酒”。

就连现在常说的“云烟贵酒”里的贵州酒,

茅台,都有“老家在山西”的说法。是几百年前,盐商带过去的酿酒技术。那时候交通不发达,随身带汾酒不现实,只能到地方自己酿。刚好贵州的水自有独到之处,最后成就了独有的风味,诞生了著名的茅台酒。

司黎听得后背渗汗,浑身发.热,嘴里还是咂巴了两下。茅台好啊,她最爱喝酱香的了。

而且酒鬼的瘾上来,现在给她一口二锅头都行。

但这狗男人连口水都不给啊。

她嗓子都快喊干了。

偏偏他自己倒是怪会享受,酌口酒,再亲亲她,继续讲,“水是酒的血液,曲是酒的骨架。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放到酿酒的事上,也一个道理。”

就他们今天喝的这款,带“古井亭”的老汾酒,用现代科学检测过当地的水,是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。一种优质水。

怕她不理解,他还细细解释,“松散岩类孔隙水,顾名思义,就是水在岩石的孔隙与夹缝中流动和储存。”

“岩石的孔隙非常小,所以水的运移也慢。要一点点地渗透,将每一层的沉积岩都彻底滴透了,才能溢出地表,或者到达下一水层。”

说完,江修暮捧起这张俏脸,痴.迷地吻上她的耳垂,别有深意道:“所以我们阿黎尝起来,也甜得要命。”

第68章

司黎趴在桌子上,困得都没力气跟他狡辩,心道,你丫才是矿泉水呢。

可能是看出来她有心无力了,他故意想挑起她的斗志,便低声问:“还想喝吗?”

“想”

“再挺会儿,给你喝两口。”

瞧吧,这就是美食美酒的魅力了,司小妖精心里也十分唾弃自己。不争气啊,真不争气。

一口酒而已,他这有一箱呢。等明天趁他不注意,她自己偷偷来喝嘛!

何至于“屈服”?

可这劲头上来了,她是不喝今晚都睡不着觉啊。

比《诗经》里的“寤寐思服”“辗转反侧”还难受。美酒如同佳人,不可辜负!

算了,她遭点罪没什么的。等会儿多喝两口就找补回来了。

她这边盘算得怪好的,想着等下一定大醉酩酊。

可真到“论功行赏”时,这狗男人说是两口,就真是“两口”啊。

江修暮自己先喝了一口,含在嘴里,捧着她的下巴,唇对唇渡给她。

过程中,流下来几滴,把司小妖精心疼的啊,胳膊勾着他脖子,使劲儿地舔,一滴都不能浪费。

第二口时,司黎拍着桌子,警告他,你丫喝大点口,不然今晚她把他这酒窖掀了。全砸了,让他体验一下纣王的“酒池”。

生动的小表情,把江修暮逗得一笑,这口酒差点没呛到。

司黎赶紧伸手给他擦,擦完又忍不住舔.舔自己手背上的酒珠。这模样,更像一只贪吃的小狐狸了。

看得他眼热。

这第二口,司黎喝得稍慢一点,品了品,品完更深知了,这绝对是“好东西”。

别看瓶子其貌不扬,更老白干似的,但储存得极好,酒的精魂没跑出去。而且就算真是一瓶老白干,存几十年,那味道也一定美极了。

更何况是酿造自成系统的千年汾酒。

这种难得的佳酿,她竟然只能尝两口?!狗男人抠门抠到家了。

司黎一点不知足地,摁住他脑后,不许他走,一寸寸,一分分地用舌头探寻他口腔里残留的酒味,恨不得探进他肚子里,把属于她的美酒勾回来。

这么一贪,差点把自己舌头玩抽筋儿了。

最后还是江修暮先扯开她,嘴角玩味地弯着,没奈何地摇头。

这辈子她就没这么努力地亲过他。

合着他都不如一口酒啊。

狠狠掐了一把她的小脸,他想了想,不行,还是有点不爽。

所以抱起她,往卧室走。

司黎懵了,这不是正常步骤啊。

她推了推他肩膀,你还没玩欢?

欢?

江修暮揉着她脑袋笑,阿黎,你对“欢”的定义是不是偏颇了些。

他俩刚刚顶多叫“愉”。

提起“愉”这个字,司黎就不是很“愉快”了。

她从前练字时,他曾经手把手教她写过“愉”字的金文,写完告诉她,下面那部分是“心脏”,所以这个字指的是心情。

彼时,司黎拧着柳眉斜眼睨他,当她瞎吗?哪个朝代的人心脏长这样?外星人?

江修暮一手拥着她,一手继续去沾墨汁,带她再写“且”字的甲骨文到小篆的演变。

他轻描淡写含笑道:“不过阿黎觉得哪处让人愉悦,那它代表的就是哪处。”

气得司黎扔了他手里的笔,回身捧着脸就开始亲,边亲边“夸”他,还是你丫懂什么叫读书写字啊!

合着她跟丫鬟似的跟他搁这“红袖添香”呢?

他才是书童呢!书童懂吗?给她陪吃、陪喝、暖被窝的!

第69章

这晚的除夕夜没有爆竹声。

凌晨两点,司黎躺在床上,睡不着,透过偌大的落地窗看向外面安静的夜空。

这节日过得怪寂寥的。

不过这寂寥并不让人感到孤冷。

也可能是她刚喝过酒的缘故,心头还辣得滚烫,身后又有一只人形“暖炉”紧紧贴着她。

“暖炉”刚刚还很有兴致地给她编了条小辫子。

这会儿,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,男人把脸贴过来,抵着她的额头说:“阿黎,我们的第十三年来了。”

司黎闭眼微笑,轻哼了声,“嗯,真快啊。”转眼就到了三十岁了,以后他们就是奔四的人了。

江修暮轻吻她额发,转身从床头的位置,拿出个东西,呈到她面前,“新年礼物,打开看看。”

司黎睁开眼,伸手碰了碰面前的小方盒,打开,熠熠生辉的珠光连沉沉夜色都掩不住。

她看着里面的东西,无端地想到《长生殿》里的唱词:这钗和盒,是祸根芽。

江修暮见她没动也没说话,支起上身,小心地问:“不喜欢?”不喜欢还有别的。

谁会不喜欢在夜里都发光的珠子啊。

司黎也起身,对着他点头,“喜欢。”

“不过,你怎么就爱送这个啊。”

她拿过他手中的小盒子,摸了摸,里面是一对钻石镶边的珍珠耳坠。

谁能想到呢?她家江大总裁一直以来最爱送的珠宝不是项链手镯,甚至不是戒指,他就喜欢送她耳坠。

家里,她的耳坠能单独占一个柜子,里面珍珠类的最多,翡翠次之,最后才是宝石钻石。他一个爱穿深色的人,送她的宝石却净挑艳的,大红大绿的。

这个问题,江修暮想想,也摇摇头,“我也不知道。应该是喜欢给你戴上时的感觉。”

司黎笑,好好地理了下头发,把耳朵露出来给他,大方道:“那戴吧。”

“江总癖好还真多。”又是喜欢长头发,又是喜欢给人戴耳坠的。

男人打开灯,坐直身子,取出盒子里的耳坠,小心翼翼地摸上她的耳垂,不禁先用指腹揉了揉。

暗叹,他家妖精真是每一处都完美,连垂珠都圆润漂亮,她的耳型就适合戴珍珠。

“人无癖,不可交。”

在戴之前,江修暮笑着跟她这样解释,可戴的过程中,他忽然明确了答案。

他喜欢的是,看着耳针穿过她的皮.肉,他送的东西牢牢地锢着她,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。这个过程,仿佛是在把他

自己深深烙印于她身上。

是他对司黎浓烈占有欲的一个小缩影。

两只耳朵都戴好,江修暮扶正她的脸,左边右边,看了又看,不禁眼神痴迷,真诚地称赞,“我们阿黎真美。”

他这一生见过真正的黎明,其余人在他眼里都缺失了那份光彩。

司黎抱着膝盖,由他看。她心里想法远没他那么复杂,小狐狸尾巴摇摇,臭美又得意地想幸亏她是浓颜系,用不着上妆都撑得起名贵珠宝。

不过她忽然严肃地跟他说:“我有珍珠的代言了。家里这些以后就只能在家戴戴了。”凭她现在的国民度,夸张点说,有时候一根鞋带都不能乱穿。

“没关系。”江修暮全然不在意地揉揉她头发。他本来也不想把她给别人看。他只是在她面前伪装得好。

司黎果然吃这套,主动伸出手安慰地抱抱他。

她今晚忽悠人的那些话,其实也不完全是假的。

大半年不见面,她肯定是会真得很想很想他。

睡觉时,司黎拥着他,手搭在男人腰间,闭上眼又睁开,反复几次后,她蓦地问:“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?”

已经初有睡意的男人,听见这句,再次弯起唇角,闭着眼轻抚她的背,将人往怀里摁了摁,言道:“我只想要你。”

早知道他会这么说。

司黎鼓鼓脸颊,心想,不说算了。她还省钱了呢。

可过了会儿,她又在被窝里摸到他的大手,将自己的手指一根一根插进他的指缝中,轻轻夹了下。立刻被江修暮以更大的力度摁住。

他紧牵着她,语调微沉:“不早了,快睡。”

“哦。”司黎不再闹他,乖乖闭上眼睛。

然而第二天,她对着又“扩张”了的首饰柜叹了口气。

开始琢磨,这男人现在缺什么呢?

司黎背着小手在家里的几个衣帽间里逛了半天。

衣服?

他现在的衣服都是专门裁缝做的。送成衣实在跌份。

配饰?送块表?

司黎站在他的表柜前,嘴角抽了抽……她一部电影的片酬,去掉税和其他的,咬咬牙应该能买一块。但放在这里面,估计也得是下三排。

那有什么意思?那还不如送他一条镶金边的内.裤呢。

好歹够特别。

唉…送礼真是个技术活。

司小妖精叹着气想,还是年轻时候好,几百块钱的一本书就能把他哄乐呵呵的。

他还得回赠她一条金手链。

诶?

话说她那条手链好久没戴了啊。

金子可永远不过时。

司黎迅速转身,重回“金灿灿”的衣帽间,跪地翻找她压箱底的那几颗小金珠。

*

年后开工第一天,胡珍本着新年新气象的主旨,集合各部门开了一场会,部署新任务和新计划。

司黎作为吉祥物与会,时不时高深莫测地点下头,以示支持。

会后,大伙散开,胡珍盯着她腕间红绳看了两眼,“大师开过光的?”

司黎没理会她言语里流露出的讽刺,举起手还跟她炫耀,“好看吗?”

几粒寒酸的金珠子有什么好看的?

胡珍锐评:“卖家但凡收你工费,你都可以跟法务部说一声,告他诈骗。”

“切。”没品位。

司黎白了她一眼。要是她说这是江总送她的,估计都能把她下巴惊掉。

不过,她才懒得说呢。

司小妖精举着自己白皙光滑的手腕,对着阳光爱不释手地欣赏这几颗小金珠。

还是黄金好啊,踏入三十岁后,她终于懂了他当年的心思,这朴实无华的金色真是让人安心。

*

某日夜晚,司黎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,担心地看着被男人攥在手心里的,她自己的脚。

他连衣服都还没换,仅衬衫扣子解开一颗,正低头专心地帮她涂指甲。

司黎生怕他手一抖把红色甲油蹭到衣服上。那衣服就废了。

不过她是多虑了,江大总裁手上动作很稳,涂得均匀又平整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专门做这个的。

司黎歪着脑袋看他,其实她拿这些东西出来,是想卸掉脚上的甲油,刚卸完,正赶上这男人回来,自告奋勇地要帮她。

她想着明天就要走了,就让他涂吧。她再找时间卸。

他一个男人喜欢这些,总也不能往自己指甲上涂啊。那这点小癖好,她还能不满足他嘛。

司黎用另一只脚碰碰他的腿,说:“明天我就要走了。再回来可能要中秋了。”这次够久的了,他真忍得住吗。

不忍又有什么办法。

江修暮抬头看了她一眼,眸中无奈又叹息,轻声说:“嗯,知道了。”

说完他又埋头继续帮她涂指甲,心里却在想,就算他有一千个不愿,又怎么能真不放人。

没人比他更清楚,司黎走到今天,迈出去的每一步都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。她身上那么多的旧伤隐疾,关节和膝盖一到阴冷天就要作痛,小拇指到现在都没办法灵活弯曲。

就差这一个奖,她就能拿满了。让她止步于此,她怎么会甘心。

他也不舍得。比起忍受几个月的孤独,他更不想见她落下遗憾。

只是这房子里的每个角落都是为她设计的,司黎不在,江修暮也不想回来住。一个人住这里,太安静又太空旷,旷得像荒原。

半身倚着沙发,司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,旁边虚假的壁炉火苗在跳跃,但这一刻的温暖却很真实。

她安静地看他涂完,再次问道:“江修暮,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?我能给得起的。”

怎么还纠结这事啊。

江修暮哑然失笑,望向她,手掌摩挲她的脚背,“阿黎,我真得什么都不缺。”

他其实想要的很多,往近了说,想要她少安排工作,多陪陪他;往远了说,就更多了,他想要名分,想要戒指,还想跟她去趟民政局,把证扯了。

不过那些都是急不来的东西。她现在安安稳稳地坐在他身边,就足够了。

“以前没见你这么较真过?最近怎么了?”他坐过去,揽着她肩膀问。

司黎顺势偎在他怀里,摇头,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“可能是觉得,三十岁,好歹是个整数,想重视一下。”

整数就要重视。江总若有所思地颔首,“那我们上次的十周年怎么回事?”

“咳咳。”司黎心虚地不敢抬头,摸摸鼻子,小声说,“那不是忙嘛。赶上了。”

说完,她自己都禁不住惭愧捂脸。

她就像一个对家庭敷衍不负责的丈夫,偶然一次良心发现,结果被“积怨已久”的妻子一句话问住了。

好在,她家“怨夫”还算大度,并没跟她多计较。

他是个实际的人,眼光放在长远处,“这部电影拍完,你的时间怎么安排的?”

提起电影,司小妖精更心虚了,她起身,伸出手指跟他保证,“我至少留一个月的空档期,中途就接接小活儿。胡珍说,后续可能要接个慢综艺,不过就在浙江录制。每期录完我就回来。”

多么完美、多么妥善的安排!没有比这更能称他心意的了吧。

果然,她说完,男人对着她露出无比温柔的微笑,还抱过来亲了亲她脸颊。

后者的小狐狸尾巴恨不得在虚空里摇出残影。

然而,司黎不知道的是,在她说完这些后,江修暮脑海里却本能地泛起一句话:异于常情之举,必定暗藏非常之企图。

他一边搂着她,一边开始思考,这妖精一定是有事瞒他。

还是亏心事。

不过,事禁太甚,更生他变。

他且先将计就计,明日起在她身上多留心吧。

*

如若整件事是司小妖精一个人“谋划”,那到这,基本上就算“事败”了。意图已经被敌人完全察觉了,相当于雪地里藏尾巴还露出个红尖尖。

被“连根拔起”也就早晚的事。

从本性上看,司黎完全不具备狐狸的足智多谋,但她天生一双狐狸眼,眼睛灵又尖,

最会看人了。无论是挑男人,还是选合作伙伴,眼光都极好。

当年合伙开公司时,司黎钱拿了大头,按理说七三分,甚至八二分正好。但胡珍说还要管理入股,要占百分之四十,司黎也二话没说,同意了。

因为她心里门儿清,她没那个管理才华。要是两个人吵起来了,让她磕瓜子看热闹她是一百个乐意的,但要让她去劝架,逼急了一定是无论是非,各打五十大板。

如今,司黎更是尝到了当初“为人大方”的甜头了。

她虽然算计不过那个“算盘成精”的男人,但她有“军师”啊。

敌强我弱太明显,胡珍是按“空城计”给她筹划的,虚者虚之,疑中生疑。

她先是给司黎在横店接了两个古装的友情出演,按照需要,瘦下来几斤,但后面再出席活动又养回来了。看上去差别不大。虚晃一枪。

后面,又开始把工作行程推远,今儿个去武汉出席活动,明个儿去成都走两圈,后面去大理拍拍照。

总之,电影正式开拍前,这段时间被她利用得又满又空,时间都浪费在路上。

司黎趁这些空隙,开始减身上的肌肉,正常的餐饭停了,锻炼也停了,营养剂也间歇性地吃。

中间,汪导搞了个开机仪式,司黎穿了个宽外套,里面垫肩,垫胸,夏天长裤里套秋裤,让照片里的她看上去很“正常”。

而正式开拍后,热带的深山老林里,汪导拍拍她都硌手的肩胛骨,还怪幽默地跟她开玩笑,说,“要是现在给你一盘奶酪,你是不是能吃很香?”

司黎斜了眼这“小光头”,语气幽幽地回:“汪导,其实我现在闻您就挺香的”

“饥饿”的眼神把“小光头”吓了一跳。

吓完后,汪导赞赏地点点头,说,眼神对了,开拍吧。

拍吧。

这部戏不拍好,司黎都觉得对不起自己身上掉的那些肉。更对不起她费劲扯下的“弥天大谎”。

而汪作宾这个人,虽然在司黎眼里是个“蔫土.匪”,但专业上真没的说,有两把刷子。

偶尔点拨她几句,能让司黎顿悟一些演戏的门道。茅塞顿开。

但更多的,她还是每天都在猜,她到底在演什么?

反正台词就那么两张纸,天天在树林里摸爬滚打,偶尔吃吃生肉,将近二十场戏,她都没台词。唯一一直重复的、很关键的动作,就是挖土埋金子。

司黎当时琢磨,这走向有点像杰克伦敦的《热爱生命》啊,难不成是性转版?

可后来,她的对手戏男演员出现了,也是一位实力派中年表演艺术家。

两人私下里把剧本一对,一交流,有点明白了,应该是中年男人犯了某种错误,带着情儿私奔的故事。

于是,后面他们就带着感情演,果然越演越顺当。以前八十遍才过的镜头,现在五十遍就差不多了。

正当司黎沉浸在对演技的纯粹追求中时,一件谁都没想到的“意外”发生了。

就这深山野墺、原始森林保护区里,竟然还有人敢私自钻进来拍路透?!场务显然是没料到金钱对人的吸引力,疏忽大意了。

为这事,汪导在剧组发了飚,上上下下全挨了“板子”。

虽然传到网上的照片很快就被删除了,相关搜索也都变成了404,但毕竟是流传出去了。

且不幸中最大的“不幸”,就是那张在树顶拍摄的模糊照片里,最清晰的一个人就是司黎。

事发当天,司黎对着仅剩一格的微弱信号迟疑了几秒钟,一不做二不休地摁下了关机键。

没办法,现在的情形是:疯牛钻进了死胡同里,她不好回头啊!

为了圆那一个谎,这几个月司黎自己都记不清跟他编过多少瞎话了,只能得过且过。反正都拍了大半了,那狗男人现在想把她拎回去也晚了。

抱着“今朝有戏今朝拍,明日仇来明日愁”的洒脱心态,司黎掀开帐篷,紧锣密鼓地投入到下一场戏里了。

*

与此同时,远在千里之外的沪市,陆家嘴的高楼大厦里,男人沉默无言地看着手机上的照片。

毫不夸张的说,江修暮深呼吸两次,才敢相信照片上黑瘦的猴子是司黎

哦,不对,她现在是在热带雨林里,猴子都没她瘦。

抬手按下拨号键,他又一次深呼吸,可对面却传来冰冷的女声:对不起,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。Sorry,thesubscriber

昨晚还和他打电话说“想他想得失眠”,今天出事就关机了?

呵。江大总裁攥紧手机,气着气着,唇角一扬,反倒笑了。

好样的。

他无条件、没底线宠了十多年的妖精,果然是个好样的。

真是欠收拾。

男人“咣当”一声把手机扔到桌面上,板着脸,拿起内部电话拨给助理问最近的日程。

他得抽时间去“捉妖”。

只叹,今年果真是个吉利年,地上有只狐狸想成仙,踩着山顶她就要上天啊

第70章

第七十六场的所有镜头拍完,司黎接过小朱递来的毛巾,擦擦汗,正准备回去喝口水。

后者忽然拍拍她手背,挤眉弄眼地示意她往左边看。

不远处,一棵三人合抱粗的大树下,男人站在那里,视线一瞬不瞬地落在她身上。

哦。寻仇的来了。来的比她想象得快。

司黎把毛巾递回给她,踩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草地,朝他走过去。

他来干嘛的,她都不用问。

这男人明摆着一脑门的官司要跟她算。

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,司黎也不惧他,就是觉得自己点子背。

末末了,还让他给发现了。

当然,这事主要怨汪导,但凡他每个镜头少拍十遍八遍的,何至于拖到现在?

搞得她让人堵门口,抓了个现行。

司黎趔趄两步走到他面前,嫣然一笑,没事人似的,拍拍手:“江总真是手眼通天啊,剧组现在管这么严,这您都能进得来?”

没演够?

江修暮冷眼端量她,淡淡回:“还好。打了个电话就进来了。”

什么不让探班都是她扯的幌。类似于这种没边的幌子,她这段时间不知道跟他扯了多少个。

“啧。”司黎佩服地一伸大拇指,惊叹道:“还得是您!”

江大总裁快被她气得喘气都不顺了,沉声刚开口:“司黎。”

啪!

这妖精不知犯了什么邪,忽然抬手对着他的脸来了一巴掌。

这结结实实的一巴掌可把远道而来的江总扇懵了。

他酝酿好的一肚子话,啪的一下,全被打散了。

江修暮偏回头,看着她,眨了眨眼。

司小妖精依然一脸笑吟吟,举起掌心跟他邀功:“江总,看,蚊子!”

这可是身上带花的蚊子,咬一口又疼又肿,好几天都消不掉呢。还好她眼疾手快。

说完,司黎没讲究地直接往裤子上一蹭,蹭掉手心里、红艳艳的蚊子血,又用指腹帮他擦干净脸上那一点。

“放心,不是你的血。”它落上来,她就下手了。

就是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儿的,被吸了这么多血。得多疼啊。她杞人忧天地想。

而这只蚊子一灭,江修暮看向司黎的眼神里,火气也散干净了,取而代之的,是习以为常的担忧。

司黎也抬头看着他。

她明白他的忧心如焚,正因为明白,当初才自作主张想瞒着他。

她想,她一个人受罪就得了,何必多一个人跟着煎熬。

要她说,人生在世,难得糊涂,他就当没看见多好。俩人都省心省力。

这想法简直没心肝。

既然看见了,他又怎么能装不知道。

退一万步讲,当年他命悬一线,她在国外拍戏,也可以当作不知道,最后不也是日夜兼程地赶回来了吗。

将心比心,他能坐得住吗?

江修暮眉宇凝蹙,深深地注视这张瘦到脱相的脸。枯黄的面皮,两颊凹陷,就剩一双大眼睛还算黑亮。

他们两个之间的默契,只要看

着彼此的表情,就差不多知道对方想了些什么。

行吧。他人不说话,理说话。

司黎想,这事她确实办得理亏。那给个态度吧。

于是,她垂下头,当即给他演了一个“惭愧懊悔”“深切反思”的神态。

但刚反思三秒,她忽而想起要事来,遂扯住他的手腕问,“你是不是不能久留?”

江修暮无奈地点头:“嗯。”

要是影视城那种地方,他还能陪她一晚,但这地方信号弱不说,网络几乎没有。他留不了。

而且,他是从市里机场直接坐直升飞机来的,耽误不得。

“我也就半个小时休息时间了。”

司黎拽着他,急吼吼地往帐篷的方向跑,还小声跟他嘀咕,“半个小时,干别的不上不下的。”

“你来一趟别白来,咱俩抓紧时间正经地打会儿啵。其余的回去你再教育。”

司黎说的抓紧时间,真是一秒不浪费,帐篷门布一盖,对准他的唇就亲上去了。

江总也不甘示弱,一边咬着这妖精的香舌,一边扶正她的身体,让她坐在自己腿上,给她找了个舒服点的姿势。也算让司黎能歇会儿。

不过,这接吻也是个力气活儿。

司黎同他用力纠缠了会儿,胸腔里鼓足的气就散了,接下来的吻就开始力不从心。只能偏顾喘气,回应得渐渐慢了。

没关系。这方面一向都是他主导。她出不出力,他都一样能让她舒服。

江修暮手掌放在她脑后,单手扶着她亲吻,长眸微掀时,刚好瞥见司黎因动情而凝起的长眉。比起刚刚“惺惺作态”的“反思”,她现在亲他时的神情可认真多了。

这种微表情不会骗人。她就算同他扯再多的谎,但诉说的思念都是真的。

有人说过,一切情,不在言语,在心上。而他的阿黎,言语和心都在说“想他”。

他也是。朝朝暮暮念不停歇。

唇齿间的交缠由霸道渐渐变得缱绻,司黎感受到他呼吸灼热许多,偷偷睁眼瞄了一下。这男人的睫毛真长啊,跟婴儿似的。

真好看。

临走前,江修暮摸了摸她后背凸出的脊椎骨,没说话。

司黎低头看着他拉开外套的口袋,黑眼珠一亮。她刚刚就感觉到那里鼓鼓囊囊的,很可能是给她带了什么好东西。

搓着小手正期待呢,可当他真拿出来了,她倒是愣住了。

是好东西没错。

是给她带的膏药贴。

他之前找国医圣手专门配的,有治跌打损伤的,也有她雨天惯用的止痛的。

浓浓的药草味在小空间里散开。

司黎看着这些,低头不吭声了。

而江修暮垂眸看她,连日来发闷的胸口终于安心了些。

兵法上策,不战而屈人之兵。这些天他一直在想,该怎么让她知道这次确确实实玩过火了。

“口头教育”或者“教训”对司黎来说,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她肯定还会觉得,既然他训过了,那这事就算翻篇了。日后更不可能长任何记性。

只有这种“软刀子”,能让她印象稍微深刻一点。

唉。司黎叹了口气,抬手抱住他,脑袋枕在他肩上,轻声说:“我这次回去一定听你的,好好养身体。你让我吃什么我都吃,成吗?”

男人没回答,也伸手拥住她,揉了揉她头发,面露不忍,声音怜惜又深重地说:“阿黎,我爱你。”

“求你”他在她干瘦的脸颊上落下蜻蜓点水的一吻,“别再让我心疼。”

至此,“画龙点睛”之笔已成。

江大总裁果然“不虚此行”。

到了夜晚,下了戏,司黎一个人对着这些膏药贴发呆,还在想送他离开时的背影。她想,如果他迟一分钟再走或是迟半分钟,她都会忍不住对他说出那四个字。

江总啊,我也爱你啊。

可惜错过了时机,现在一个人,哪怕在心里想想司黎低头倏地笑了下,只是想想而已,竟然都这般落寞。

*

连夜赶回上海,午夜在办公室加班时,江修暮对着电脑的荧白色的光,在喝咖啡的空档,不禁回想起2018年的除夕夜。

他在车里等着她下班,等到他睡过一觉又醒,带的饺子都冷了。

司黎才姗姗来迟,上了车,跟他解释,公司人都放假了,一些设备她自己不会用,所以耽搁了。

接着,她问他,吃饭了吗?

你说呢。他当时看着她,是有些生气的。那一年她几乎是无休,连这一天,都不肯跟他过完整。

司黎愣了下,动作停顿几秒,还是拧开了他面前的餐盒,说,先吃点吧,等会儿到了机场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吃。

是了,他们今晚还要连夜飞欧洲。她要去给公司新人谈什么代言合作。

那一刻,江修暮是真有点厌倦了她的“泛爱”,握住她的手腕问,值吗?

力道大的,司黎手里的筷子都没拿住,掉了一根在车内地毯上。

她抬头,不太理解他的问题,这有什么值不值的?我是老板啊。我不挂帅谁挂帅,我不领兵谁领兵啊。

她说这话时,神情是那样的大义凛然,那样的理所应当。

恨得江修暮心脏都一抽疼,他气恼地想,怎么会有人把自我牺牲做得这么没价值?

可对上那双眼睛,他又感到几分“自惭形愧”。

最后,两两相顾,沉默无言。

他把司黎手里剩下的一根筷子抽出来,低声说,凉了别吃了。小冰箱里有速冻的,先到机场再煮吧。

行。司黎回手给自己系上安全带。

飞机上,两人在毯子下面十指交扣。

睡醒了,客舱还没开灯的,司黎就在昏暗中将脑袋搁在他胸前,忽然小声地说,还好有你在。

她倒不怕孤独,可这种合家欢的日子,身边有个人陪着,更让她想珍惜这份难得。

江大总裁听到这句话,却咬着后牙冷“哼”了一声。

他还惦记着那一盒凉透了的饺子呢。

他今天特意包的,还在其中一个里面放了红枣和花生,本来想等司黎吃到时,跟她说,2018年这数字听着就吉利,要不他们今年结婚吧。正好房子也装完了,趁年轻,他们找时间、有计划地要个孩子,生下来他来带。一定不耽误她追求事业。

然而,那盒没人动的饺子,最终还是滞留在了机场的垃圾箱里

司黎不知内情,以为只是让他等久了,抬头笑眯眯地哄他,说她保证,以后除夕一定把时间都留给他。一定!

江修暮才不信她的邪,上来孩子气的劲儿了,非要让她发誓。

司黎遂板正地伸出三根手指,发誓道,只要江总有需要,以后每年除夕我都陪你过。随叫随到,绝不反悔!

什么叫他有需要。江修暮叹气,还是握住她的手,亲了亲,深情地说,到我死之前,阿黎,每年的这一天我都陪着你。

无论她为谁而忙,他都会在她身边,陪着她。

司黎却怔了会儿,方缓缓说,好。

那一瞬,她脸上笑容温暖,心里却有点悲观地想,等以后他知道真相,这句誓言还能作数吗。

算了。

他又没举起手指,她就当这不是誓言,是情话吧。

算了。

当下,司黎删掉手机上编辑好的四个字。

既然没来得及说出口,就当她没想说吧。

被子蒙到脸上,在没有任何光亮的黑暗里,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流进发丝里。

怪不得戏文教人“休恋逝水,苦海回身”,往事果真不可追,随便想想,都是锥心之痛。

可惜,兰因难悟,更添人恨难平。

司黎擦掉眼泪,翻了个身,闭上眼还是忍不住地去想,要是那一年那个孩子她能留住就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