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-40(1 / 2)

第31章 经销商

梁氏抬头就看到了两张陌生的脸,吓得她险些没端稳手中的碗。她赶忙站起身,将林窈牢牢护在身后,神色警惕,“小摊已然收摊,二位公子有何贵干?”

林窈知道梁氏误会了,连忙站起身来解释,“嫂子,我们是识得的,此前两位公子还救了我与阿兄一命。”

“哦!原来是上次救你们的恩人,我就说,二位公子看着就一身正气,侠肝义胆!我方才多有冒犯,还望见谅!”梁氏性子直爽一开口便如竹筒倒豆子般说了一大串,随后又手脚麻利地搬出两张板凳,热情招呼他们坐下。

林窈示意他们坐下,“许公子寻我,可是有事?”

“我与小娘子也算相熟,便不绕圈子了。我想与你谈谈这水晶粉的生意,只是此地人多嘴杂,不便详谈。不如寻个清净之处,好好商议这笔买卖。”许之珩目光坦然,直言道。

林窈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生意上门,内心激动不已,如果一定要形容她现在心情,那就像是泡腾片被扔进了沸水里,瞬间炸开了花。可她面上仍保持沉稳,说道:“此事我一人做不得主,许公子不妨先去对面茶馆稍作等候,我去码头寻我兄长,再来一同商议,如何?”

许之珩微微点头,“如此甚好,那就有劳林小娘子了,我在茶馆静候小娘子与令兄。”

待许之珩的身影消失在茶馆门口,林窈立刻与梁氏一同,赶着驴车匆匆朝着码头奔去。梁氏出嫁前,娘家也有驴车,虽说许久未曾赶过,但关键时刻倒也不含糊,手中缰绳一抖,驴车便稳稳前行。

林窈到码头时,林诚正带着王小鱼和林崧,挑着摊位上的物件,准备往镇上去,“嫂子!阿窈!你们怎么来了?”林诚瞧见她们,惊讶问道。

林窈跳下驴车,顾不上擦去额头的薄汗,“阿兄,许公子想与咱们谈水晶粉的生意!”

林诚闻言,面上是抑制不住的惊喜。可他赶忙将扁担稳稳放在地上,整齐码放在一旁,说道:“嫂子、阿鱼,崧儿和这些物件就托付给你们照看片刻,我与阿窈去去就回。”

林诚拍了拍驴车,与林窈一同上了车。一路上,林窈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,将许之珩的来意一五一十地告诉林诚,眼中满是期待。

二人来到茶馆时,许之珩早已等候多时。双方一番寒暄后,各自落座。许之珩率先开口:“实不相瞒,今日尝了你们的水晶粉,口感爽滑劲道,着实独特。我自小在混迹……”许之珩猛地一顿,往回找补,“我自幼便对各地美食有所涉猎,却从未尝过这般味道的粉,若能将这水晶粉的生意做大,其前景不可估量。只是你们若只是在这小地方售卖,实在可惜。依我之见,二位不如将这配方卖予我,我愿出重金购买。如此,二位也可免去制作之劳,坐享富贵,不知二位意下如何?”

许之珩话音刚落,林窈不假思索地拒绝了,“不卖。”

林小娘子先别急着拒绝,我出的价钱必定有诚意。“说着,他伸出两根手指,“我出一百两!”

林窈依旧毫不犹豫,“方子多少钱都不卖。”

林诚在一旁,看看许之珩,又瞧瞧林窈,选择沉默不语。毕竟这方子是妹妹苦心钻研出来的,理应让妹妹决定方子的去处。

林窈见许之珩被接连拒绝两次,却并未恼怒,便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我可以与公子合作,不过并非售卖配方,而是按分成合作。我出配方和手艺,负责监督制作,其余诸事由公子负责,盈利我们五五分成。”

许之珩闻言,原本转动扇子的手一顿。他思索片刻后说道:“林小娘子果然聪慧,这提议倒也不错。只是五五分成的话,我这边投入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诸多,承担的风险也大,于我而言,并不公平。依我看,三七分更为合适,我七你三。”

许之珩没想到这小姑娘年纪轻轻,目光却如此长远。只是这要求,实在有些贪心。虽说方子珍贵,可依她所说,除了制作指导,其余劳力、工具、场地乃至本钱皆由自己承担。许之珩不禁思忖,难道自己平日里装得太过像个酒囊饭袋,让人觉得好糊弄?

林窈当然知道自己提的要求有点过分,但是商业谈判总是要留出一些讨价还价的空间的。她不想表现得过于急切,所以正在一步步试探许之珩的底线,听到许之珩提出三七分的时候,她简直高兴得要原地蹦起来,可表面上却仍不打算这么快敲定交易。

“七三分怕是不妥。”林窈目光灼灼,直视许之珩,“您今日也说,从前并未见过水晶粉。以许公子的家世与见识,能对这水晶粉如此青睐,足见其不凡。您想,凭借许公子的眼光与人脉,若将水晶粉推向府城、京城乃至更远的地方,必定能开拓出一个广阔的市场。届时,食客被这新奇美味的水晶粉吸引,生意必将火爆,盈利丰厚不在话下。如此一来,我这方子便如同会下金蛋的母鸡。我再许您京城独家经销权,分成六四分,您六我四,如何?”

“独家经销权?”许之珩对林窈所说的这个词颇感陌生。

“不错!若许公子获得水晶粉的京城独家经销权,便意味着在京城,唯有您能售卖我林二家的水晶粉,其他商家不得售卖。如此,公子可避免竞争,独占市场份额,获取更多利润。”林窈详细解释道。

这种说法新鲜,许之珩很欣赏林窈的深谋远虑和灵活多变,但他不得不给她泼盆冷水,“林小娘子,你如何能限制我在何处销售水晶粉?”

林窈心中一怔,她听出了许之珩的言外之意,是她想得太简单了,在这个特权时代,权势与财富往往能左右许多事情,仅凭一纸契约,确实难以完全约束许之珩。

许之珩见林窈陷入沉默,微微叹了口气,眼中闪过一丝不忍,但很快又恢复了商人的精明:“林小娘子,我并非有意为难你,只是生意场上,凡事都需考虑周全。”

“我明白许公子的意思,是我思虑不周了。”林窈整理一下思绪,接着说,“我同意七三分,但我还有一个请求。”

许之珩没想到林窈这么快就松口,回答道:“林小娘子但说无妨。”

“水晶粉干粉的定价,您需与我一同协商敲定。我希望寻常百姓家也能毫无负担地品尝水晶粉。至于这干粉到了您手中,您要将它制作成何种菜肴,卖什么价钱,那是您的本事,我绝不多加干涉。”说罢,林窈端起茶杯,轻轻抿了一口茶水。

许之珩手指轻轻敲击桌面,思索片刻后说道:“林小娘子这份心思着实难得,那就依你所言。”

林窈走出茶馆时,初秋的风吹起她额前的发丝,可她却丝毫感觉不到凉意,满心满眼都是刚刚与许之珩敲定合作的兴奋与喜悦,怀里的契约仿佛还散发着阵阵温热。

现在离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又近了一步!林窈打算好好庆祝一番,拉着林诚去集市买了一只肥鸡、一条鲜鱼和一大块五花肉。

驴车还未到码头,林窈便听到了熟悉的呼喊声。

“阿窈!”

“师父!”

“阿兄!二姐!”

林窈刚从驴车下来,梁氏便急忙迎上前去,问道:“谈得如何?”

林窈轻轻拍了拍梁氏的手,示意她放心,说道:“我们回家再说。”

众人不再多言,将堆放在路边的物件一一搬上驴车,赶着驴车朝着林家二房的方向走去。

一进家门,林窈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,抱起林崧欢快地转了两圈,林诚也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。林窈将被逗得咯咯直笑的林崧放回地上,缓了口气,“成了!我们与镇上的珍馐楼签订了水晶粉的契约!”

梁氏听闻这个好消息,也为林窈三兄妹感到高兴。几个月前,她还感叹好人没好报。林家二房一家多好的人,当年若不是林二叔从熊瞎子手下救下刘大壮,她恐怕刚嫁过来便要守寡。后来林二家接连遭遇灾祸,她都忍不住咒骂老天不公。如今,这三个孩子终于要过上好日子了。

短暂的兴奋过后,林窈便开始筹划日后的分工。往后这段日子,她每日需抽出半天时间前往水晶粉工坊进行技术指导,直至工坊能够独立运转。但摊子这边,她也不打算落下,“嫂子,你与大壮哥日后可愿在我家做工?家中人手不足,村里我只信得过你和大壮哥。”

梁氏听到林窈的提议,想都没想便答应道:“愿意!愿意!你大壮哥每次上山打猎,我都提心吊胆。如今他能不必再在山中冒险讨生活,我们求之不得!我这就去和他说!”

送走梁氏后,林窈才有空与王小鱼交谈,说道:“阿鱼,这些日子,摊子上就要辛苦你和阿兄多操心了。往后,你与梁嫂子他们一同每日结算工钱。”

王小鱼连忙摇手,“徒弟为师父做事天经地义,我怎好拿工钱。”

林窈可不管古代这套说法,“在我这儿,只要做了活,就该拿工钱,不必推辞。有了工钱,王大爷也能轻松些。”王小鱼见林窈态度坚决,又想到阿爷每日起早贪黑做馍馍的辛苦,便不再拒绝——

作者有话说:码字不易,求一个收藏![星星眼]

第32章 炸鸡

林窈今日谈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首个订单,心情格外舒畅,准备好好庆祝一番。“阿兄,今日定要好好庆贺庆贺。你去把王大爷接来,与咱们一同用晚膳吧。阿鱼,你随我来。”

进入灶房,林窈利索地挽起袖子,“今日我要做的菜,叫炸鸡与酸菜鱼。”

王小鱼从未听闻鸡肉还能油炸,不禁疑惑,“炸鸡?”

古代不是没有炸鸡,唐朝便已出现的葫芦鸡,堪称古代版的炸鸡。

葫芦鸡通常需用细绳将鸡捆扎起来,先煮后蒸,最后油炸,如此做出的鸡肉又酥又嫩,形似葫芦,故而得名①。但现在这个朝代极有可能早于唐朝。

林窈知道王小鱼没有听过炸鸡,便耐心介绍,“没错,就是用油炸鸡肉,炸是常见的烹饪技法,食肆里常见的炸紫酥肉,便是以猪肉油炸而成。既然猪肉能炸,鸡肉自然也能。”

林窈将鸡肉洗净,沥干水分后,把鸡肉切成块状,放入一个大碗中。

想要做出鲜嫩多汁的炸鸡,腌制至关重要。

林窈在大碗中依次加入盐、肉桂粉、大蒜粉、酒和姜片,抓拌均匀,让每一块鸡肉都裹满调料,腌制入味。

可惜他们所在的地方是南方沿海地区,远离北方和中部的草原,难以买到牛奶。

否则,在腌制的时候加入一些牛奶,炸出的鸡肉定会汁水更为丰富。

在等待鸡肉腌制的间隙,林窈将鱼置于案板之上,开始准备酸菜鱼要用的鱼片。

她将鱼身斜切成均匀薄片,每一片鱼肉都厚度适中,纹理清晰,“酸菜鱼的鱼片不宜过厚,否则不易入味,口感也会欠佳。”

切好的鱼片被她轻轻放入盘中,撒上少许盐和酒,轻柔抓匀,使每片鱼肉都充分吸收调料,去腥增香。

林窈转身从灶房角落搬出一坛酸菜,这酸菜是之前与酸豇豆、酸萝卜一同腌制的。

她打开坛子的瞬间,酸爽的味道扑面而来,直冲鼻腔,让人口舌生津。

她将酸菜切成小段,放入烧热的锅中煸炒。林窈不断翻炒,直至酸菜的香味被完全激发,才把它盛出备用。

随后,林窈在锅里倒入适量猪油,放入姜片、蒜末、茱萸和花椒爆香。

刹那间,浓郁的香味四散开来。

紧接着,她把片出的鱼骨倒入锅中,快速翻炒,直至鱼骨表面微微泛黄。

林窈往锅里加入足量清水,不多时,奶白色的鱼汤便咕噜咕噜地翻滚起来,鲜香扑鼻。

林窈把炒好的酸菜倒入鱼汤中,继续炖煮,让酸菜的味道充分融入鱼汤。

而后,她将腌制好的鱼片逐片放入锅中,轻轻推动,“酸菜鱼所用鱼片较薄,烹饪时间不宜过长。一入锅便要及时搅动,使鱼片均匀受热,防止粘连。”

王小鱼在一旁一边打下手,一边认真聆听林窈的讲解。待鱼片变色熟透,林窈撒上一把葱花、香菜,一盆色香味俱全的酸菜鱼便大功告成。

另一边,鸡肉也腌制好了。

林窈拿出两个空碗,一个碗中倒入面粉,另一个碗里打入两颗鸡蛋,搅拌均匀。“这是要裹在鸡肉外面的面糊,裹上面糊,能防止鸡肉内的汁水在高温下过快流失,导致鸡肉吃起来干柴,同时还能形成脆皮,丰富口感。”

林窈先将鸡块放入面粉碗中,滚动着让鸡块表面均匀地裹上面粉,轻轻抖落多余的部分,再把裹好面粉的鸡块放入鸡蛋液里,让它全身都沾上蛋液②。

最后,她又一次把鸡肉放回面粉碗,再次裹上面粉,这样炸出来的外皮会更加酥脆②。

一切准备就绪,林窈把筷子插入油中,只见冒出一串小泡泡,“阿鱼,此刻的油温是最适宜的温度。”她将鸡块放入锅中,锅中瞬间开出一朵朵油花。

一旁的王小鱼光是闻着味道就已经饥肠辘辘,但还是在努力记住林窈的每一个步骤。

林窈用筷子不时翻动着鸡块,不消片刻,原本生嫩的鸡肉逐渐变成诱人的金黄色,独属于炸鸡的香气从灶房飘到了院子里。

林诚带着王山回到家时,在院门外就闻到了这股香气,“阿窈,在做什么好吃的?味道都飘到了家门外了!”

林窈端着炸鸡放到院子的小桌上,“阿兄,这是炸鸡。王大爷,一会就能吃了,您先坐会,阿鱼替我去请相熟的大哥了。”

正说着,刘大壮和梁氏带着儿子刘大宝推开了林窈家虚掩的院门。

梁氏将手里提着的一篮子鸡蛋塞到林窈手中,说道:“阿窈,诚哥儿,这篮子鸡蛋是给你们的贺礼,也是多谢你们愿意照顾我们一家。”

林窈刚要推辞,梁氏便按住她的手,说道:“你大壮哥家里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贺礼,就这篮子鸡蛋还算体面。我并非与你客气生分,而是这两份活计对我和你大壮哥而言,真的是极大的帮助。你若不收下,我们心里不安。”

刘大壮抱着刘大宝,也在一旁帮腔:“你阿爹救过我一命,如今你们又这般帮衬我们,你们就收下这篮子鸡蛋吧。”

林窈看着眼前的一家三口,知道再推辞下去反而伤了情分,“既然大壮哥与嫂子都这么说,我们便不客气了。”

林窈把那一篮子鸡蛋放入灶房,又将酸菜鱼端出小院,还装了一大碗酸菜、酸豇豆和酸萝卜,招呼大家坐下一同用饭。

众人落座后,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炸鸡。刘大壮一家来得稍晚,不知这黄灿灿的肉块是何物。

刘大壮咬了一口炸鸡,外酥里嫩,鲜嫩多汁的鸡肉在口中散开,一时间,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,“这可是鸡肉?真嫩,真脆!”

林窈心里清楚,没人能抵挡炸鸡的魅力,即便千百年前的古人也不例外,“正是,这叫炸鸡。”

王山也吃了一块炸鸡,愈发觉得自己让孙女拜师的决定无比正确,“没想到鸡肉还有这般吃法,我们平日里煮的鸡肉,可真是浪费了。”

林窈给自己夹了最爱吃的鸡翅膀,忙活一天了,可不能亏待自己,“这炸鸡的做法我已教给阿鱼,大爷想吃,就让阿鱼给您做。”

王山看着孙女因刚从灶房出来而变得红彤彤的脸,欣慰点头,“好好好,我家阿鱼有这手艺,往后我可有口福咯。”阿鱼听闻,微微一笑,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。

炸鸡虽香酥味美,但梁氏却更钟爱酸菜鱼,一碗汤下肚,酸辣鲜香,鱼片更是煮的恰到好处,轻轻一抿便散开,酸菜也极对她的胃口,她一口接着一口,根本停不下来。

林窈见梁氏的筷子在酸菜鱼、酸豇豆和酸萝卜之间反复横跳,便知道梁嫂子口味偏重,嗜酸嗜辣,倒和她的性格颇为相似。

一顿饭下来,宾主尽欢。

吃过饭,送走了王山爷孙,林窈开始和刘大壮一家商量接下来的工作,“大壮哥,如今我与阿兄这小摊实在是忙不过来,我们想请你与嫂子为我们分担一二。”

刘大壮知道林窈是有心照顾自己一家,自从有了孩子,每次上山打猎他都格外小心,早就不想再过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了。“阿窈,我明白你的意思。山中打猎危险重重,能有一份安稳的活计,是我和你嫂子要多谢你。”

“那我就不跟大哥和嫂子客气了。如今我要到镇上的工坊去制作水晶粉,嫂子需随我一同前往,日后这水晶粉监制的工作,是要交给嫂子的。码头的事,就交给阿兄与阿鱼。大壮哥每日需要把第二日出摊所需的食材准备好。”

林窈看了眼正在刘大壮怀里吐泡泡的刘大宝,继续道:“大壮哥年富力强,若只在家中准备食材,难免大材小用。我一会儿把魔芋爽与水晶粉的制作方法教给你们。往后,大壮哥只要把出摊食材备好后,余下的时间便可制作魔芋爽与水晶粉,越多越好。做好之后,可以如货郎一般去别处售卖。我只收取进货价,售出的盈利都归大壮哥所得。”

刘大壮没想到林窈连秘方都愿意教给他们夫妇,还让他们自由售卖,眼眶瞬间红了,说道:“这……这可是秘方,可不能这般轻易就告诉别人。”

林窈深知秘方在古代的重要性,却没想到刘大壮反应如此之大。

看着眼前这个一米八的壮汉红了眼眶,她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,说道:“大壮哥与嫂子可不是外人。若没有你们,我们兄妹三人怕是难以活到现在。在我们心里,你们就是亲大哥、亲嫂子。如今我们有这机缘,自然不能撇下你们不管。我们一家人要好好的,一起赚很多很多铜板,一起过上好日子!”

听着林窈的话,梁氏也忍不住转身抹了把眼泪,又狠狠拍了刘大壮的背一下,说道:“去,没出息的家伙。阿窈说得对!我们一家人要好好的,赚钱,赚大钱!”——

作者有话说:码字不易,求一个收藏~[星星眼]

①②引用自百度

第33章 水晶粉工坊

林窈与梁氏按照许之珩给的地址寻去,推开木门,两人都惊得一时愣在原地,她们眼前少说有百余人。

令林窈诧异的并非人数之多,而是这些人中有老人、孩童、妇女,甚至还有身体残缺的男子。他们目光齐刷刷地望向林窈,林窈则将目光投向许之珩,一时间安静得诡异。

<( ̄︶ ̄)丿

许之珩率先打破这份寂静,大手一挥,“如何?水晶粉工坊有如此众多人手做活,日产百斤定不在话下,远销各地也指日可待!”

听闻此言,林窈总算回过神来,忙不迭点头,“许公子所言极是。”

许之珩瞧出林窈眼中的疑惑,开口道:“借一步说话。”

许之珩领着林窈与梁氏来到工坊里供管事处理事务的小院,为两人各斟了一杯茶,“林小娘子不必忧心产量问题。这些老弱妇孺、伤残男子做活或许稍慢,但胜在人多。再者,我为水晶粉工坊配备了二十头驴,拉磨之事皆由这些牲口承担。”

林窈接过茶杯,并未饮,“许公子难道不担心方子被泄露出去?”

“原来是此事让小娘子担忧了。林小娘子无需挂怀,负责第一道与第二道工序的皆是我许家签了死契的工人。待食材运到这些老弱妇孺、伤残男子手中时,已然是林小娘子所说的红薯淀粉了,他们只需完成后续步骤即可。而且,但凡在水晶工坊做活之人,都签订了契约,一旦泄密,杖责六十,赔款一百两。”

林窈未曾料到所有工人都签订了如此严苛的契约。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捱六十杖,大半个月都难以行动自如,更何况这些老弱妇孺与残疾男子,怕是直接会被打死。不过细想之下,这也在情理之中,毕竟没有哪个商人会将自己的商业机密置于不确定的风险之中,“还是许公子思虑周全。”

“许公子,我这儿还有一事想与您商议。”林窈侧身,抬手示意身旁的梁氏,“这位是与我家中相识多年的嫂子,我在家时已将水晶粉制作的要领传授于她。日后我还得兼顾摊子上的事务,若能让嫂子担任工坊制粉区的管事,指导工人操作,严格把控产品品质,定能为工坊水晶粉的出品增添保障,不知许公子意下如何?”

许之珩看向梁氏,上次卖酸辣粉时,这妇人便跟在林窈身旁,想来对水晶粉的制作应颇为熟稔,当下点头应允:“既然林小娘子极力举荐,那这制粉区管事一职,便由梁嫂子担当。”

梁氏面露欣喜,忙不迭地行礼,“多谢许公子信任,我定当竭尽全力,不负所托。”许之珩一走,梁氏就压低声音说:“阿窈,这许公子工坊里的人,看着与别家工坊大不相同。”

林窈微微颔首,“只要能做活就成,许公子许是有自己的考量。”

再次回到工坊时,众人正在搬运晒干的红薯淀粉。待所有盆子都搬到一个个锅旁,林窈清了清嗓子,“各位,这便是我们一会儿要用到的淀粉,接下来,便是要将这淀粉制成水晶粉。”说着,她伸手舀起一勺淀粉,展示给周围的工人看。

“首先,需在这淀粉中加入适量的水。像这样一个大木盆的淀粉,约莫需要五瓢水。水既不能多,也不能少。水多了,粉浆过稀,做出的粉条易断;水少了,粉浆太稠,根本无法漏成粉条。大家初做时,可以少量多次加水。”林窈边说边往盆里倒水,同时手持一根长木筷不停搅拌。不多时,原本干爽的淀粉便化作浓稠均匀的粉浆,色泽微微泛白,“搅拌至没有颗粒,呈细腻糊状即可。”

紧接着,林窈拿起用水瓢特制的漏勺,此前她已将此方法传授给许之珩,故而工坊里人手一只漏勺。她将粉浆缓缓倒入其中,“大家看,这漏勺便是关键工具。把粉浆通过这小孔漏到滚烫的锅里,便能成型。”她双手轻轻抖动,粉浆从漏勺底部的小孔中缓缓落下,直直坠入下方热气腾腾的大锅里。锅里的水早已烧得滚开,粉条一入锅,瞬间定了型,在水中微微翻滚。

“火候也至关重要,火太大,粉条容易煮烂;火太小,又难以熟透。需时刻留意,确保锅里的水始终保持沸腾状态。”林窈目不转睛地盯着锅里,手中的漏勺亦未停歇,源源不断地将粉浆转化为粉条。

不多会儿,锅中的粉条逐渐变得半透明起来,“待到水晶粉呈透明状,便可捞出过凉水。”林窈用长筷子将粉条捞出,放入旁边装满凉水的大盆中,“这一步能让粉条迅速降温,还能增强其韧性,吃起来更为劲道。”

过了一会儿,林窈将过好凉水的粉条捞出,沥干水分,整齐码放在竹匾上。“此刻,咱们的红薯粉便初步制成了。不过,还需将它们挂起来晾晒,让水分彻底蒸发,如此保存时间才长久。”

林窈示范完毕,抬眼望去,面前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。有独臂的中年男子,有独眼的少年,有年近古稀的老妇,还有不少带着孩子的妇人……她收回目光,说道:“好了,现在大家都试着做做,若有不懂之处,可问我或者这位专门负责指导你们的梁管事。”

林窈走动在众人之间,耐心指导动作要领。这些人正如许之珩所言,虽说看似孱弱,可干起活来却毫不含糊。只是林窈心中仍有些好奇,寻常商人都为提高生产效率,挑选手脚麻利之人做活,难道他是个大善人,救贫扶弱?亦或是为了用更低廉的劳动力压缩成本?

林窈正沉浸在思绪之中,忽然感觉裙摆被一只小手轻轻拽了拽。她低下头,是一张包子脸,小姑娘约莫五岁,扎着俏皮的双丫髻。小姑娘身上的衣裳虽已洗得发白,却干净整洁,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,满是好奇之色。“姐姐,你是许大哥的娘子吗?”小姑娘脆生生地问道。

听到女儿这般问话,谢三娘心中一惊,双手下意识地在围裙上快速擦拭几下,急忙伸手想把女儿拉回来,口中说道:“阿喜,莫要如此没规矩!”

林窈见状,赶忙抬手制止谢三娘,轻轻捏了捏小姑娘白胖的小手,“不是呢,姐姐只是与许公子一同合伙做生意。”

陈欢喜歪着脑袋,挠了挠头,接着问道:“哦?那是朋友吗?”

话音刚落,一只手臂从林窈身侧伸了过来,稳稳地将陈欢喜抱了起来。“是呀,大哥和林小娘子是朋友,一同赚铜板的好朋友。”许之珩笑着说道,他刚向工坊管事交代完事务,一转身便瞧见林窈被这小家伙缠上了。

许之珩抱着陈欢喜,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,那笑容与他平日里故作潇洒,插科打诨的笑不一样,就像一个宠爱妹妹的兄长。许之珩捏了捏陈欢喜的脸,“阿喜,怎么一个人乱跑?”

陈欢喜眼睛亮晶晶的,小手捧着自己的脸,晃了晃脑袋,“我瞧见姐姐长得好看,比花儿都好看,想找她玩。”

谢三娘在一旁看着,今天是她第一次见到林窈,生怕林窈一气之下就不让自己在水晶粉工坊做活,心中很是不安,“林小娘子,这孩子平日里就活泼好动,没个规矩,您别见怪。”

林窈连忙摆手,“谢姐姐,你千万别这么说,阿喜天真可爱,我欢喜还来不及呢。”

许之珩也笑着附和,“阿喜这性子招人喜爱,林小娘子也并非心胸狭隘之人。”他将陈欢喜放到地上,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。

水晶粉制作工序繁杂,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,制作难度虽不高,但所需人手众多。林窈连着去了五天工坊之后,便彻底放手让梁氏独自负责。

另一边,刘大壮每日上半晌带着刘大宝,吭哧吭哧地挖魔芋、制作魔芋爽和水晶粉,下半晌便挑着两大箩筐的魔芋爽和水晶粉外出叫卖。第一天,鲜有人买他的东西,他便效仿林窈搞起试吃这一招。据他所言,几乎所有人在试吃魔芋爽后都会买上一点,只是水晶粉无法试吃,这几日任凭他磨破嘴皮,也仅卖出两份。

林窈对这结果并不意外。她在镇上只摆了一天摊子,便去指导与许之珩合作的工坊,码头虽有李大娘售卖水晶粉,但时日尚短,许多人还不知水晶粉究竟是何滋味。

林窈思来想去,还是觉得得继续在镇子上售卖水晶粉,打开普通老百姓这个市场。只是若让阿鱼跟着自己去镇上,那林诚在码头必定忙不过来,如此一来,便需再雇一个人。只是村里她熟识的人也没几个了。思及此,她决定还是去问问梁氏。

“阿窈,你若信得过我,不妨雇你大壮哥的伯娘。刘大叔年前上山一趟,便……如今只留下妻儿相依为命,日子过得极为艰难。”梁氏补充道,“刘大叔一家都是老实人,你爹小时候还跟着他上山打过猎哩。”

林窈回想起来,正是自己刚穿越过来,准备上山时,林诚提及的那位死在山上的猎户——

作者有话说:码字不易,求一个收藏~[星星眼]

第34章 扁食

林窈看着门外站着的两人,被唤做黎婶的中年妇人约莫四十多岁,身旁的半大小子看着十五岁上下。那妇人身上衣裳颜色陈旧,面容沧桑,可头发却梳理得一丝不乱。身旁的少年亦是如此,布料都洗得泛白,却十分洁净,看得出主人是个喜洁之人。

梁氏见林窈一时未语,生怕她是嫌自己多带了人来,显得自己在拼命为夫家谋好处,赶忙解释,“阿窈,旭哥儿是陪着黎婶子一道来的,这孩子放心不下自己的娘哩。”

林窈细细打量着刘旭,他长着一张国字脸,双目炯炯有神,身材结实。虽说与林诚年纪相仿,个头却比林诚高出一头,身形也更为壮硕。想来刘大叔在世时,家中日子应当过得不错。

刘旭挠了挠头,憨憨一笑,“阿窈妹妹,我陪阿娘过来看看。”

林窈微微点头,侧身让刘旭母子进门,“婶子,阿旭哥,进屋坐,外头风大。”

林窈把茶水递给黎氏和刘旭,“黎婶子,我们想雇您到我们的吃食摊子上做活,包午食,一日八文钱,您看如何?”

黎氏平日里虽与村里其他人来往不多,但因着刘大壮的缘故,也多少听闻林窈做起了吃食买卖。却没想到给出的工钱这般丰厚,她儿子刘旭打一只野鸡才卖三十文,如今这些钱自己做上几日工便能挣到。如此一来,阿旭不必再每日上山冒险,她也不用整日提心吊胆。黎氏忙不迭点头,“好好好!有什么活,你们尽管吩咐!”

刘旭在一旁蠢蠢欲动,他本想着今年过了盂兰节,祭拜了阿爹后,便去码头寻一份活计。在码头做长工虽苦些累些,但胜在工钱丰厚,无性命之忧,亦可叫阿娘安心。眼下听闻码头摊子上这般简易的活计,每日竟能挣得八文钱。他若能到阿窈这儿来做工,凭自己一身的力气,工钱想必也不会少,只是自己本就是陪着阿娘来的,如今贸然开口,只怕是会惹人嫌。

林窈一直关注着刘旭,所以这会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,“阿旭哥可是觉得哪里不妥?”他连忙摇头,“没有没有,只是……”刘旭抿了抿嘴,“阿窈妹妹可还要人做工,我力气大,什么都能做,我可以不吃午食,若是不需要也无事。”

其实,林窈在瞧见他们母子俩的那一刻,便想着把两人都雇来为自己做事。这母子二人虽家境贫寒,却干净利落,正是做餐饮的合适人选,“阿旭哥,不必如此,码头摊子上的人手已然足够。”

听到这话,刘旭的脸瞬间涨得通红,整张脸黑中透着红,看着有几分滑稽,他结结巴巴地说道:“那……是我唐突了。”

林窈没料到刘旭反应这般强烈,赶忙补上后半句:“但镇上的摊子还缺人手,阿旭哥可以随我们到镇上的摊子去,同样包午膳,一日十文。”梁氏被安排到水晶粉工坊做管事,镇上的摊子就只剩她和王小鱼两个小姑娘,总归不太安全。有了刘旭加入,不仅多了个壮劳力,安全也更有保障。

刘旭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,一日十文,一个月下来就是三百文,这得打多少只野鸡才能挣到啊。他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,忙不迭点头:“多谢阿窈妹妹,有啥脏活累活,尽管吩咐我来做!”

黎氏母子俩离开林家二房时,脚步都轻飘飘的。黎氏从未想过自己一天能挣下八个铜板,再加上儿子一天挣的十个铜板,娘儿俩一天就能有十八个铜板进账。这要是说出去,村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。她叮嘱儿子,“阿旭,你阿窈妹妹心善,帮了咱们娘俩。要是旁人问起,可别把工钱透露出去,财不可外露,别给阿窈招来麻烦。”

刘旭乖乖点头,“阿娘,我晓得。”

送走黎氏母子,林窈便开始琢磨镇上摊子的菜单。光有酸辣粉可远远不够,林窈决定加上扁食,古代的扁食就是现代的馄饨。如今市面上的扁食多为清汤口味,味道固然鲜美,但红油抄手和酸辣口味的抄手却还无人售卖。

除了扁食,林窈还打算做蚂蚁上树。这是她除酸辣粉外,最喜欢的一道用红薯粉制作的菜肴。不过,蚂蚁上树空口吃差点意思,还是得配上米饭。但要是只做这一道菜,又显得太过单调。不如……做盒饭!在现代,东北盒饭就是既经济又实惠的选择。林窈一想到这儿,顿时来了精神。盒饭的关键就在于量大实惠、菜品丰富,能满足不同人的口味需求。

林窈给盒饭设定了不同价位:一荤一素卖八文一份,两荤一素十三文,三荤一素二十文,凡购买就送一碗汤。

打定主意,林窈立马动手。第一次做盒饭,得打响招牌。蚂蚁上树是辣口的,那就再做个甜口的红烧肉、咸口的肉末茄子,外加一个素菜干煸包菜,汤就做猪骨汤。虽说猪骨头上的肉都被屠户剃得干干净净,但煮出来的汤仍有肉味。况且汤是免费送的,想必能吸引不少人。

增加了盒饭这一选项,工作量大幅增加。林窈和林诚比往常提前半个时辰起床,王小鱼也来得比以往更早。天还没亮,几人就在灶房里忙得热火朝天。

三人刚把今日要用的菜备好,门外便传来敲门声。林窈打开门,见是刘旭站在门外。她与刘旭约好卯时来上工,此时离卯时还有两刻钟,“阿旭哥,怎么来得这么早?”

刘旭憨厚一笑,说道:“不早不早,平日里上山打猎,我起得更早。我来看看有没有啥能帮上手的。”

林窈把他引进屋,跟王小鱼介绍道,“阿鱼,这是大壮哥的弟弟,刘旭哥,日后与我们一齐到镇上出摊。”又回过身给刘旭介绍王小鱼,“这是我的徒弟,阿旭哥可唤她阿鱼。”如此两人也算是认识了。林窈将他迎进屋,跟王小鱼介绍道:“阿鱼,这是大壮哥的堂弟,阿旭哥,日后和我们一道去镇上出摊。”又转身给刘旭介绍王小鱼,“这是我的徒弟,阿鱼。”如此,两人就算认识了。

刘旭来得早,洗碗的活儿便交给他。为了在镇上卖盒饭和水晶粉,林诚到镇上采买了二十个大碗和三套桌椅,这样就不用再麻烦刘大壮一家把自家的桌椅碗筷借给他们了。

林窈和王小鱼开始往驴车上装今日到镇上出摊的物件。林窈拍了拍小灰的脑袋,幸亏买了驴车,不然根本没法把这么多东西运到镇上。

一切收拾妥当,林窈便带着王小鱼和刘旭前往镇上。一路上,碰到不少挑着担子赶路的人。今日恰逢圩日①,许多人会把自家攒的鸡蛋、菜干,以及猎到的山鸡野兔拿到市集上去卖,人流量比往常大多了。林窈三人抵达镇上时,上次他们占的位置还空着。林窈让刘旭停下驴车,“就这儿吧。”

王小鱼看了看这个靠后的位置,又瞧了瞧前面大片的空地,“师父,前边还没人呢,怎么不往前挪挪?”

林窈一边解开绑在驴车上的桌椅,帮着刘旭卸货,一边解释:“上回我和梁嫂子就是在这儿摆摊的。要是有上回的客人来,一眼就能看到我们。再者,这儿对面都是面摊,和咱们做的吃食类型相近。来这边的人大多是想吃粉面的,推销起来方便。”

王小鱼把驴车上的菜饭搬到摊位上,点了点头,“原来如此。”

等他们把摊子收拾好,天色已大亮,镇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。林窈把做好的扁食摆到摊子上,开始吆喝:“来看一看,瞧一瞧啰,新鲜的扁食和水晶粉,有清汤的!还有酸辣味的!包您吃了就忘不了!”

林窈昨天仔细琢磨过,如今煮扁食大多用清汤,红油扁食和酸辣扁食尚未有人尝试。乍一看,市场确实大,但也难保大家一时难以接受这种刺激的口味。所以她打算循序渐进,先入乡随俗,再慢慢打开市场。

林窈先下了两碗红油扁食给王小鱼和刘旭,两人凌晨就到家里帮忙,想来还没吃早饭。刘旭接过那碗满满当当,明显比王小鱼那碗多了一倍的红油扁食时,还有些不好意思。王小鱼抿嘴一笑,“我胃口小,阿旭哥多吃点,你还没见识过师父的本事。一会可有得忙呢!”

刘旭点了点头,捧起刚出锅的扁食,喝了一口鲜辣的热汤,顿觉浑身舒畅。他夹起一个扁食,吹了吹便塞进嘴里。扁食的面皮浸染上红油汤底淡淡的辣味,咬破薄韧的面皮,里面是鲜香的猪肉馅。碗里的汤还冒着热气,可他早已被这香味勾得没了耐心,一个接一个地把扁食送入口中,吃得满头大汗。

吴猎户今日带着自己打的野鸡到镇上卖,走着走着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,他循着香味走到了林窈的摊子上,见这小伙子吃得这般香,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,问道:“小娘子,你家这扁食咋卖?”

林窈忙介绍,“纯扁食五文一碗,扁食加水晶粉八文一份,有清汤、酸辣或是红油口味,大哥可以按自己喜好挑选。”

吴猎户指着一旁埋头苦吃的刘旭,说道:“这小郎君吃的是啥口味的,我要和他一样的。”

“这是红油的,马上给您做!”林窈回道。林窈刚把扁食放入锅里,把笊篱递给王小鱼,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:“林小娘子,怎么把摊子开到镇上了?”

林窈闻声抬头,说道:“陈大夫!我做了新菜品,想来镇上试试运气,您快请坐。”

陈千远一听有新吃食,顿时来了兴致,“哦?有新菜?快说说都有什么。”

林窈开始报起菜单:“早饭有扁食和水晶粉,可以单点,也能搭配,有清汤、红油和酸辣口味。午饭有盒饭,有蚂蚁上树、红烧肉、肉沫茄子、干煸包菜,还有猪骨汤。”

陈千远略显惊讶,这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,还挺能折腾,说道:“嚯,菜品不少呢。那我先来份扁食和水晶粉,做成酸辣口味的,这味道新鲜。”——

作者有话说:既然看到这里了,就给我个收藏吧~满地乱爬求一个收藏~

第35章 盒饭

有了扁食的加入,摊位前吸引了不少人驻足。林窈抓住机会推荐水晶粉,煮了一大碗酸辣粉。但凡有人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,她便夹出一些放在棕叶芦上供客人品尝。一上午的工夫,带来的五大捆水晶粉便销售一空。

巳时末,前来赶集的人渐渐散去,林窈摊位前的顾客也少了许多。这半天下来,刘旭算是见识到了林家摊子的火爆,难怪当初林家二房被分出去时,孤儿寡母,穷得叮当响,可这吃食生意才做了没多久,竟连驴车都买上了,日子眼见着越过越红火。他瞧了瞧正在加热饭菜的林窈,又低下头,继续认真清洗手中的碗筷。

林窈从驴车上把酸豇豆拿了下来,吩咐王小鱼每桌都放一罐酸豇豆。之前,林窈一口气做了三大缸泡菜,起初只是打算包在苕皮里增添风味。但听林诚说,镇上东面有一家店,卖了十年咸菜,一份咸菜能卖到两文钱。既然咸菜受众这么广,她的泡菜或许也能打开市场。现在把酸豇豆放在桌上和小摊上供大家免费品尝,就是想先摸摸大家对这种口味的接受程度。

没多久,菜饭都热好了,几道菜的香气相互交织,勾得人直咽口水。林窈让王小鱼和刘旭他们俩自己挑选爱吃的菜。王小鱼早摸清了林窈的性子,挑了她没吃过的蚂蚁上树和干煸包菜,又加了一个最爱的红烧肉。可刘旭毕竟第一天来上工,怕吃太多惹林窈不高兴,只选了干煸包菜。林窈见他正是能吃的年纪,米饭倒是满满一碗,菜却只挑了素菜,便舀起一勺红烧肉,码在他碗里,说道:“阿旭哥,别见外,一会儿还有得忙呢,多吃点。”

“够了够了。”刘旭本想少吃点,没料到林窈直接往他碗里码几大块红烧肉。这么多肉,也就阿爹上山打到野猪的时候,他们家才能吃上一回。想起阿爹,刘旭眼眶一热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,赶忙低下头,闷头吃饭,生怕林窈和王小鱼瞧见他这副窘态。

林窈忙得脚不沾地,没留意到刘旭的异样,王小鱼却敏锐察觉到刘旭的情绪突然低落了下去。她一头雾水,还以为刘旭是怕吃多了林窈会嫌弃,便解释道:“阿旭哥,师父可大方了,不会怪你吃得多,只要咱们好好干活就行。”刘旭没敢抬头,只是含含糊糊应了声“好”。

三人迅速吃完午餐,便着手准备售卖盒饭。

午时一到,在镇上做工的人就到了午歇的时候,不少人开始到街上觅食。林窈见大街上又热闹起来,赶忙扯着嗓子吆喝:“盒饭!盒饭!有肉有菜!还送肉汤!”

徐木是镇上颇有名气的木工。今日,他刚和学徒给曾员外家做好三把玫瑰椅。曾员外家催得急,说是家中小娘子在别处瞧见这玫瑰椅,觉着好看,吵着也要。曾员外家有三位小娘子,干脆一人一把,省得日后争抢。虽说时间紧迫,但曾员外出手阔绰,徐木工便接下了这单活儿。他带着两位学徒熬夜赶工,今儿可算把三把玫瑰椅完工了,这会儿饿得肚子咕咕叫。

徐木在街上走着,路旁的店铺和小食摊他都吃过,毫无新意。眼看着就要走到街道的尽头,眼瞅着快走到街道尽头了,一旁的张帆饿得受不了,提议道:“师父,要不咱去滋味馆吃?”

徐木工不是那种苛待学徒的人,这单活儿交付后,给两个学徒每人发了三百文工钱。这俩徒弟难得有这么一大笔钱,早想着去好好搓一顿了。徐木工也知道自己徒弟的心思,本想着滋味馆也不错,正要点头,郑道眼尖地瞧见一个从没见过的小摊子,“师父,那儿有个新摊子!”

林窈见迎面走来三人,满脸热情地介绍今日菜色:“小摊的盒饭可以自选荤菜,荤菜有蚂蚁上树、肉沫茄子和红烧肉,素菜是干煸包菜。一荤一素八文一份,两荤一素十三文,三荤一素二十文,还送一碗肉汤!”

徐木对这些没听过的菜挺感兴趣,“你这菜名听着挺新鲜,给我来份蚂蚁上树、红烧肉和干煸包菜!”张帆也要了和徐木工一样的菜,郑道则只要了一荤一素,荤菜选的红烧肉。郑道平日里节俭惯了,今儿赚了钱,也想改善下伙食,但他可不敢像张帆那般大手大脚。张帆是家中独子,父母健在,自己家里还有七十岁的奶奶和五岁的妹妹,得省着点花。

盒饭的饭菜在家就提前做好了。三人点完菜,王小鱼和刘旭分工协作,一个装饭菜,一个盛汤。徐木工一上午忙得脚不沾地,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。瞧见刘旭端来的汤,终于感觉喉咙的干燥,他喝了一大口,热汤顺着喉咙滑下,一直紧绷的肌肉瞬间放松了不少,他忍不住赞叹:“小娘子,你这汤不赖啊!”

林窈把装好的饭菜端上桌,笑着说:“客人要是喜欢,还能加!小摊的猪骨汤免费续!”

徐木三人看着桌上的饭菜,立马把猪骨汤抛到了脑后。汤汤水水的,哪有米饭和肉菜实在。尤其是张帆和郑道,两个半大小伙子,正是食量惊人的年纪。郑道瞧着油亮的红烧肉,狠狠咽了咽口水,都记不清自己多久没吃过这么大块的肉了。等师父一动筷子,他立马夹起红烧肉往嘴里送。他不像一旁的张帆狼吞虎咽,而是细细咀嚼,感受着猪肉的软糯,轻轻咀嚼就要在他的嘴里融化。郑道品味着口中咸甜交融的滋味,觉得这是自己记事以来最幸福的一天。

徐木和张帆比郑道多要了个蚂蚁上树。红烧肉他们吃过,可蚂蚁上树两人都没听说过,所以第一口都尝的是蚂蚁上树。徐木把蚂蚁上树送进嘴里,嚼了几下,惊叹道:“嘿!这玩意真神了,滑溜溜的,那股香辣劲儿,在嘴里就跟蚂蚁在树上乱爬似的!”张帆也吃得满脸惊喜,一边点头,一边含糊不清地附和:“就是就是,师父,您可真会选!”

徐木佯装要打张帆,虚指了一下,笑骂道:“你这小子,马屁拍得震天响。”张帆嘿嘿一笑,从碗里夹了一大筷子蚂蚁上树到郑道碗里,“阿道,你也尝尝,这味道可好啦!”

“多谢。”郑道接过张帆夹来的蚂蚁上树。张帆为人豪爽,有啥好吃的总惦记着他,两人情同手足。郑道挑起一筷子,送入口中细细品味。可刚一入口,就被辣得龇牙咧嘴,赶忙端起桌上晾凉的汤水,喝了一大口。张帆瞧见郑道被辣得满头大汗的狼狈样,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。

林窈的套餐里只有两块红烧肉。郑道再如何细嚼慢咽,也很快就吃完了。就着红烧肉,他吃了大半碗米饭,剩下的米饭只能就着干煸包菜吃。干煸包菜虽是素菜,可林窈放了不少猪油,每一片都泛着诱人的油光,边缘微微焦糊。郑道把米饭和包菜搅拌在一起,送入口中。先是感受到包菜的爽脆,接着茱萸的香辣味在舌尖散开,这股辣味让他越吃越上瘾。郑道从未想过,素菜竟也能如此下饭。

林窈在摊子上看着郑道、徐木、张帆三人吃得津津有味,心里踏实了不少。看来自己做的菜很对原住民的口味。她收回目光,继续扯着嗓子吆喝:“新鲜热辣的盒饭!有肉有菜,肉汤免费喝!”

陆续有路过的人被林窈的叫卖声吸引过来。原因无他,免费的肉汤实在是吸引人。小摊的座位很快就坐满了。徐木三人见人越来越多,自己也吃得差不多了,便把最后几口饭扒拉进嘴里,让出了位置。王小鱼把他们用过的碗筷收起来,递给刘旭去清洗。可郑道却没马上离开,他犹豫了一下,走到林窈面前。林窈抬起头,瞧见本应离开的郑道来到了自己的摊子前,问道:“客官,您有啥事儿?”

郑道搓了搓手上的老茧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“不知摊主能不能单独卖我几块红烧肉?今儿吃了您做的红烧肉,软糯可口,我想着我家阿奶和小妹肯定爱吃,想买几块回去给她们尝尝。”

“当然可以!红烧肉两文一块,您要几块?”只要是来消费的,顾客想怎么买,林窈都欢迎。

郑道伸出手比了个“六”,“六块!”难得赚了点钱,他可不能自己一个人在外吃独食,得带点回去给阿奶和小妹尝尝。

“好嘞,单卖六块红烧肉,一共十二文。”林窈从背篓里拿出棕叶芦,把红烧肉包好递给郑道。郑道接过包好的红烧肉,从怀里掏出一个破旧的袋子,仔细数出十二个铜板,递给林窈。付完钱,郑道跑到徐木身边,“师父,我……”

徐木知道郑道这孩子向来有担当,吃到好东西就惦记家里的奶奶和小妹,“去吧,趁肉还热乎,赶紧拿回家给你阿奶和小妹尝尝。今儿你就回家休息一天,明天再来上工。”他又看向一旁正眼巴巴盯着对面汤饼摊的张帆,一巴掌拍在他后背上,笑骂道:“你这大馋猫,还没吃够啊?没吃饱回家吃去,今儿不用上工。”

张帆嘿嘿一笑,行了一礼,“多谢师父!”转身快步跑了几步,追上了郑道——

作者有话说:许之珩:闻着味我就来了

第36章 粉蒸肉

许之珩今日从武馆出来,听到两个小子正在讨论中午吃菜为何叫“蚂蚁上树”,听着很是新奇,便多问了几句。听说是在东街汤饼店对面的小摊上买的,便也想去尝尝。没想到走近一看,竟是林窈的摊子,“林小娘子,今日卖的是什么?”

林窈听到声音,赶忙抬起头。眼前这位可是她的大恩人兼重要合作伙伴,在她眼里,许之珩简直就是个行走的“钱袋子”,恨不得把他供起来。她满脸堆笑,“许公子!今儿个卖的是盒饭,量大管饱。只是公子来得稍迟了些,现在就剩蚂蚁上树和干煸包菜了,可来要一份?”

“无妨,给我来一份!”许之珩就是冲着“蚂蚁上树”来的,正巧可以尝一尝。当林窈端来一大碗水晶粉时,他明显愣了一下,“竟是用水晶粉做的,可这道菜为何叫‘蚂蚁上树’?”

“公子您瞧,这肉末紧紧贴在粉丝上,远远看去,形似蚂蚁爬在树枝上,因此得名‘蚂蚁上树’。”当然,还有另一种说法,林窈没说。据说这道菜与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有关,窦娥的婆婆生病,家中只剩一小块猪肉,窦娥便将肉切成末,和粉丝一起炒制。婆婆眼花,误以为粉丝上的黑点是蚂蚁于是这道菜被称为“蚂蚁上树”①。

许之珩没想到缘由如此直白,不禁赞叹:“林小娘子好巧思!”他夹起一筷子水晶粉送入口中,辛辣的味道在舌尖蔓延,让原本有些疲惫的他精神一振。他向来偏爱辛辣口味,只是到了南方后,饮食多为甜口,他也就入乡随俗了。今日难得吃到合心意的饭菜,登时胃口大开。

林窈卖完最后一份饭时,许之珩也吃完了碗里的饭菜。他把碗筷递给一旁的刘旭,“林小娘子,这个月十五,擒虎武行要去府城参加比武大赛,不知能否请娘子负责这一趟的餐食?”

这突如其来的大单子,让林窈一时没反应过来。这许之珩简直就是她的活财神啊!她连忙应道:“好嘞!不知公子需要多少人份的餐食?在吃食方面可有什么要求?”

许之珩略微思忖,这一趟去的大多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,又是去比武,体力消耗大,自然是油水越足越好,“我们一行十八人,按三菜一汤准备,两荤一素就行,肉菜分量要足些。我们照价付钱,这是五两银子作为定金。”放下定金后,许之珩目光一转,又道:“只是我的那份……”

林窈见状,有些哭笑不得,这人可真是该省省该花花。她连忙说道:“公子的那份自然是不收钱的。”

许之珩爽朗一笑,“我就知道林小娘子最是守信。”

三人回到林家,林诚和黎婶子早已从码头归家。黎婶子正在帮忙磨红薯浆,林窈赶忙上前,“黎婶子,怎么不歇会儿?”她给黎婶子开的工钱,只是支付在码头出摊的活儿,可没要求她额外帮忙家里的事。家中这些磨浆之类的活,本是大壮哥和林诚负责的。如今这般,林窈感觉自己像二十一世纪的黑心老板,让员工拿一份工资干几个人的活。

但黎婶子可不这么想。她觉得自己在码头食摊上干的都是些简单活儿,对不起林窈开给她八文钱一月的工钱,心里过意不去,只能多帮着做些活,心里才踏实些。她说道:“都是些小活儿,回家也是无事可做,你开给我的工钱那样高,我做点这些是应该的。”

林窈还想再劝,刘旭在一旁开口了:“阿窈妹妹,你就让我娘在这儿帮你做点事吧。阿娘在这,我也放心。”

听刘旭这么说,林窈不好再坚持。她心里明白,刘旭这话一是为了让她宽心,二也是实情。如今村里都知道刘大叔没了,家里就剩孤儿寡母。黎婶子性子绵软,要是让人知道刘旭白天大半时间都不在家,保不准有人会起坏心思。

林窈把东西拾掇好,便给刘旭和黎婶子结算了今日工钱。走出林家,刘旭看着手心里躺着的十个大铜板,简直不敢置信,一天竟真挣了十个铜板!他又看看阿娘手里的八个铜板,他惦记着家里的主要要用光了,“阿娘,我去割一斤猪板油,炼完猪油,剩下的猪油渣还能拌饭吃!”

黎氏看着儿子满脸的喜悦,心中酸涩。儿子跟着自己受苦了,许久都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。她把自己的八文钱也放到儿子手里,“阿旭,你再去打半壶浊酒,一会儿跟我上山去看看你阿爹。咱们遇到好人了,让他安心,别再牵挂我们,早点投胎轮回。”

刘旭紧紧握着还带着余温的铜板,用力点了点头,朝镇上的方向走去。自从阿爹死后,阿娘就对生活没了盼头,常常对着阿爹留下的水壶、弓箭落泪,一天比一天消沉。他刚刚瞧着,阿娘虽说还念着阿爹,但不像从前那般毫无生气,眼里有了生的希望。刘旭的脚步越来越快,最后跑了起来。如今有了这份活计,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,他一定要代替阿爹照顾好阿娘。

林窈从怀里掏出捂了许久的五两银子,放在桌上。虽说这一个月小食摊没少挣钱,可来光顾的大多是平头百姓,结账用的都是铜板,故而林诚平日里很少见到银子。这会儿见林窈只是出了一天摊,竟带回来三两银子,不禁大为惊讶:“阿窈,镇上的人出手这么阔绰?一天就能挣五两?!”

林窈按住一旁想伸手摸银子的林崧,捏了捏他的小肉手,笑着解释:“想什么呢?今日带的吃食在镇上卖了七百三十文,这五两是许公子给的定金。”

林诚把桌上的银钱挪到林崧够不到的地方,“定金?”

林窈点点头,说道:“许公子的武行这个月十五要去镇上打擂台,我们负责这一趟二十八人的饭食,两荤一素,再加一个汤。”

林诚没想到妹妹去镇上一趟,竟能接下这么大的单子,激动不已:“阿窈,你想好做什么菜了吗?”

“那自然。”说着,林窈把在镇上跑了好几个猪肉摊才卖到的买的十只大猪蹄拿了出来。许之珩一行人是去打架的,同行的又都是青壮年,食量肯定不小,得做些硬菜,红烧猪蹄再合适不过。只是这猪蹄着实贵,一斤猪肉十八文,一只猪蹄差不多五斤,十只猪蹄花了就一两多银子。

放下猪蹄,林窈从五两银子里拿出一两。一只鸡大概四十文,十只就是四百文。她对林诚说:“阿兄,明日你和大壮哥去镇上买十只鸡,从后山绕路回来。莫要叫人瞧见了。”

“好,我这就去找大壮哥说这事。”林诚放下手里的活,往刘大壮家去了。

林窈从背篓里拿出在路上就开始浸泡的糯米和白米,她打算自制粉蒸肉。粉蒸肉,最重要的就是裹在肉上的粉。以前都是买现成的,好在这粉做起来不算难,林窈决定自己试试。

她先把糯米、白米、花椒、八角、茱萸、香叶一股脑倒入铁锅,开小火慢慢烘炒。灶膛里的火苗轻轻舔舐着锅底,发出轻微的噼啪声。随着林窈不断翻炒,米香渐渐弥漫开来,香料的味道也充分释放,丝丝缕缕钻进人的鼻腔,引得人忍不住深吸几口。

约莫一刻钟后,原本洁白的米粒渐渐泛起微黄。林窈拿起一粒放在指尖揉搓,感觉微微粗糙了些,知道火候差不多了。她把炒好的米盛出来,等晾凉后,倒入石臼里研磨成粉。要是有五香粉或者十三香,味道肯定更绝,可现在显然没有这些调味品,只能做个简易版粉蒸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