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仇(1 / 2)

风雨晦暝,惊雷滚滚,街上已杳无人迹。

墨色的青石板路不知历经了多少沧桑岁月,罅隙中是洗不净的污泥与尘埃,在雨水的冲刷下,生了青苔。

沉重的脚步踏在青石路上。雨中,青衣男子衣衫单薄,身形瘦弱。一双装有日月星辰的眸,此刻早已黯然失色。

他心中只有恨意,对苏嫣玥的恨!对苏之蓁的恨!此恨入骨无绝期!

身影向着燕国皇宫走去,不知走了多久,他才到了宫门口。撑伞守在宫门口的侍卫厉声阻拦道:“什么人?竟敢擅闯皇宫?”

穆安泽将苏嫣玥给他的令牌拿了出来。见此令牌如见陛下,两个侍卫连忙将伞放在地上,单膝下跪行礼。

穆安泽的声音低沉沙哑,只淡淡道了句,“麻烦禀报,草民安泽想面见陛下。”

穆安泽语毕,一个侍卫站起身,行了一礼后,立马撑伞跑进了宫中。

估摸等了一刻钟,远处,只见苏嫣玥撑伞急忙向穆安泽走来。穆安泽只觉额头一热,脑袋一昏,都没等到苏嫣玥走来,他就倒在了地上。

这日的青州乐安郡异常热闹,因为考生学子回郡了,大家都在迎接。

三日后,朝堂才会派人揭露赶考的成绩。

萧雨枫像往常一样在后院干活,只听前院一阵嘈杂,萧雨枫抱着好奇的心态走到前院去看了一眼,只见一个女子身着绿衣,披着白色斗篷,嚣张跋扈的往院里闯。

女子身材窈窕,脸若银盘,眉眼细长。

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婢子,萧雨枫猜测,她应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。

风大娘对女子是既害怕得罪她又不想她往里乱闯,便笑着好声好气道:“郡主啊,仲儿她还没有回来呢,等她回来了,民妇定会在第一时间去您府上通报,好吗?”

见女子还不肯走,风大娘硬是用一口三寸不烂之舌,将女子哄的服服帖帖,最后笑着将她送走。

风大娘见女子走后,才一抹额头冷汗,庆幸道:“妈呀,可算是送走了这尊大佛!”

萧雨枫见女子走了,便上前了解情况,原来这女子名叫柳雯歆,今年十八岁。她是纹鹿侯柳響的独女。

柳雯歆出生时,纹鹿侯夫人蒋奚因生柳雯歆难产去世。柳雯歆五岁时,柳響也因病去世,和兴六年,萧征得知此事后,便下旨让邓芷欣收柳雯歆当做义女。封为乐安郡主,赐郡主府一座。还从宫中派遣宫人婢子五十人,婆子姑姑六人,小厮奴仆二十人来到郡主府,将年幼的柳雯歆扶养长大成人。

柳雯歆被萧征圣恩扶养,自然锦衣玉食,荣华富贵,吃穿不愁。

柳雯歆喜欢上了风大娘家的公子——夏仲。但夏仲并不喜欢柳雯歆,还对柳雯歆直言,他对女人无兴趣,只对考取功名感兴趣。柳雯歆一次次向夏仲表达心意,夏仲次次婉拒。

今日,夏仲要从帝京回来,所以她是听了消息,早早过来迎接的。

正在萧雨枫和风大娘聊的起劲时,身后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,轻唤道:“娘!”

风大娘和萧雨枫转头,这张脸清秀俊雅,白白净净。肌肤莹白细腻,美眸玉容,身形瘦可见骨。

风大娘喜笑颜开向夏仲走去,她嘘寒问暖道:“儿啊,赶考辛苦了吧!快进来快进来,娘今晚啊,给你杀只鸡,补补身子。”

夏仲行了一礼,“谢谢娘!”

夏仲转身看到了萧雨枫,夏仲笑的爽朗,他向萧雨枫行了一礼,萧雨枫也回了一礼,已示礼貌。

而后,三人散去。

红纱宝帐绣鸾凤,柔软的床榻上,穆安泽悠悠转醒,一睁眼便发现自己躺在榻上,身上盖着绫罗绸缎,身上的衣服也被人换过。

此刻他穿着一身亵衣亵裤。

门外,苏嫣玥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,托盘上有一只白玉瓷碗,旁边放着白玉调羹。

苏嫣玥见穆安泽醒了,便将托盘放在桌上,拿着碗和调羹向床边走来,她坐在床榻边,笑道:“安泽,你晕倒在大雨中,我怕你身子着凉,便特意给你煮了姜汤,你喝一碗祛祛寒气吧。”

穆安泽接过玉碗,直接将碗中的姜汤一饮而尽。汤是暖的,心是寒的,热汤暖不化心如死灰,细品姜汤的味道,只觉满口苦涩。

苏嫣玥从穆安泽手中接过空碗,放到一旁的桌上。穆安泽轻轻闭上眼,心中不禁苦笑,原来你真是燕国君主。如若你不是,该多好。

穆安泽睁眼,眸中越发深沉。他面上有多平静,心里就有多怨恨。

苏嫣玥关心道:“安泽,你此来找我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吗?”

穆安泽嘴角勾起一抹弧度,“确实遇到困难了。”穆安泽眉梢轻佻,媚眼如丝。一颦一笑,媚的勾人心魄,动人心弦。

穆安泽特别主动的伸出细腻纤长的双臂,软若无骨的勾住苏嫣玥的脖颈,他的脸凑到苏嫣玥的耳边,轻声问道:“之前陛下说喜欢我,现在可还喜欢?”

苏嫣玥毕竟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,她不像苏之蓁经常沉迷于花街柳巷之地,自然也就不懂怎么回应。

穆安泽的举动让苏嫣玥只觉面红心跳。苏嫣玥轻声问道:“你,你说什么?”

穆安泽笑意加深,“我说,我喜欢陛下。”

“可你,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吗?”

穆安泽轻轻叹气,只觉惋惜,“在她拒绝我时,我以为我还喜欢她。可这几天,我才发现,我心里想的却是你。”

穆安泽说着,那不安分的手指已经抚摸到苏嫣玥的领口,穆安泽在苏嫣玥耳边调情道:“你之前说喜欢我,那我现在就在这,你要是不要?”

苏嫣玥身上的浴火被穆安泽挑起,面对自己此生第一个喜欢的人,她只觉浴火烧身,心中冲动,胆子也就大了起来。

苏嫣玥一把将穆安泽压倒在身下,苏嫣玥笑的温柔,“我想要,但你给是不给呢?”

穆安泽抬头,在苏嫣玥嘴唇上亲了一口,笑的更加魅惑。

穆安泽献媚,苏嫣玥再也忍耐不住,她低下头一把就吻住了穆安泽的唇瓣。

唇齿交缠,意乱情迷。

流苏帐暖春风度,缠缠绵绵一日情。

心惊香玉战,泪流声低吟;红透千行汗,销魂入骨髓;虽生娇欲死,带笑不成啼。

天气晴朗,惠和风畅。

后院中,萧雨枫跟着风大娘在学习染布。需要将布料放进大染缸中寖泡后,再用长杆反复挑起寖泡,最后晒在烈日下,烘干。

学了一下午,所有的布料也都晒了起来。活干完了,风大娘便从旁边拿出一早就备好的点心茶点,她热情招呼道:“雨枫,快来,吃点茶点,歇会。”

萧雨枫一边揉着腰酸背痛的身体一边向着风大娘走去。两人坐在藤椅上,一边吃着点心,一边谈笑风生。

风大娘关心道:“你来这也有几天了,生活的可还习惯?”

萧雨枫微微点头,笑道:“挺习惯的。”

风大娘笑道:“雨枫,风大娘看你也是个好人家的姑娘,就跟你说几句心里话。人呐就是要学会自力更生,学会独立,学会坚强。特别是女人,这一生啊,什么都不能信,只能信钱能给你带来快乐,信自己能掌握自己的命。”

萧雨枫不解,“风大娘,您不是有儿子和丈夫吗?他们也不能信吗?”

风大娘眼底闪过一丝悲哀,开口满是苦涩辛酸,“我啊,当初就是太信我丈夫,所以跟着他吃了一辈子的苦。我虽是平民出生,也不识几个大字,但却做的一手好衣裳。在没嫁给夏纪之前,我在乐安郡小巷里开衣坊,每日收入至少上百白银,日子过的别提多好了。可自从嫁给夏纪后,我天天在外赚钱养家,可他呢,只会读圣贤书,他天天给我承诺,说他会考上状元,然后带我去过好日子,我信了他。三年又三年,三年再三年,他次次落榜。由于他不挣钱养家,我卖衣服攒的钱也给他花光了。后来,他嫌我开的店铺太小,开在巷子里不挣钱,就执意把我的店铺卖了。当时,我们都太冲动,以为卖了店铺再去买一间大店铺,凭我的手艺也可以东山再起。但没想到,我的小店铺只卖了几百两,而繁华街道的铺子都在千两左右。我和他在外流浪了两年,两年里,我们吃不饱穿不暖,为活命甚至去街上讨过乞,那时我就后悔了。后悔为什么要嫁给他?过这苦日子!两年后,我发觉若一直这样过下去,我和他都得饿死,所以,我就给人家去干苦力挣钱,又过了五年,我攒了一笔钱,才买下这个铺子。七年光景,我以为他会改变,放弃读书,但不曾想,他还是以读书为先,依旧什么活都不干。我没办法,只能拼命挣钱,供他吃穿读书,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,他一辈子不做事,总以为读书有希望,再加上,他还讲究,笔墨纸砚都要买最贵最好的,衣裳也要讲究体面,都是一月换一次。偶尔他还要与朋友去楼台吟词作赋,喝酒赋诗,每去一次,都是一笔不小的花销。这样的日子久了,即便有金山银山也经不住这样花啊。后来,我们又有了纪儿,花销就更大了。再加上,我如今的衣铺生意惨淡,收入一日不如一日,我这铺子也不知还能再撑几年?”

萧雨枫问道:“那你不信丈夫,儿子呢?你也不信他吗?”

风大娘笑容更加辛酸,一字一字轻声叹出,“他和他爹一个样,他考了三次,落了三回榜。今年他三十岁,这是他第四次去考了。”风大娘连连叹气,“我不是不信他不能考中状元,只是因为他爹,我是真的怕了。你说他都三十了,别人跟他这般年纪,都已娶妻生子,事业有成,我也不要他出人头地,只想他安安稳稳娶一房妻子,生一个孩子,再做一份事业能养家糊口就行,可他就是死活不听,非要去考状元。都说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。若当初他爹能早些断了当状元的心,去干一份别的差事,而我就一直卖衣裳,我俩一起努力,再后面夫妻同心的将店铺经营好,我俩早就白手起家,发家致富了,哪还会受今日这般苦?”风大娘又叹息道:“罢了罢了,他们父子俩我一个也管不了,只能由着他们。他爹啊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赚钱,到了五十四岁时才知后悔,可五十四岁后悔又有什么用,半截身子都快入黄土了,我也不知是该心疼他这一生碌碌无为,为功名追逐了一辈子,到头来事业无成,还得以干活为生才能存活,还是该憎恨,他毁了我的一辈子。”

怀才不得志,只恐满头丝。

俗话说,现实是此岸,理想是彼岸,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,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。

夏纪才华过人,最终,却输给了岁月,败给了现实。

梦想遥不可及,现实残忍无情。一个人追逐梦想没错,可也得节制有度。三五次的失败也换不来清醒,时间荒废了一年又一年,确实是无可救药。

像他这样自私冷漠无情,一心只追求事业之人,没资格结婚生子,不然是既害了妻子又害了孩子。

萧雨枫不禁有些同情风大娘,可风大娘却在下一秒秒换笑脸。

百年三万六干日,光阴止有瞬息之间。万事犹如一梦。

而人生的时间本就不多,开心不开心都是一天,不如笑着过。笑一笑十年少,笑一笑百病消。人的每一天都该笑对生活,做到宠辱不惊,闲看庭前花开花落。去留无意,漫随天外云卷云舒。

前院传来一阵咋咋呼呼的喧闹声,风大娘笑道:“定是仲儿的朋友来了。这些朋友啊,都是与仲儿一起上过学堂的,年年赶考,他们就约着一起去一起回,关系好的不得了。”

风大娘说着从藤椅上起身,萧雨枫也起了身,两人往前院走去。

一到前院,只见十个少年都打扮成书生模样,都比夏仲年轻,他们言语谈吐间,都是文质彬彬,礼仪有加。

少年们看到风大娘来了,都恭恭敬敬行了一礼,异口同声道:“风大娘好!”

风大娘也笑着应道:“都好都好!”风大娘热情招呼道:“你们从帝京赶考回来,一路上也都辛苦了。今日你们来找仲儿喝茶论诗,下午就别走了,在这用个饭吧!就当大娘我啊,为你们接风洗尘!”

少年们也不客气,纷纷行礼笑着致谢道:“那就多谢风大娘了!”

“不客气不客气,那你们先玩着,大娘我啊,也要去忙了。”

少年们又是一阵行礼,“大娘慢走!”

萧雨枫随风大娘离开后,不解道:“风大娘,这些个少年自己不是有家吗?为什么您还要留他们吃饭?”

风大娘叹气道:“他爹这一生都忙在了功名利禄上,如今五十五了,也没有一个朋友愿和他来往。倒也不是他爹没有朋友,只是因为啊,他爹这性子高傲孤冷,与谁都不愿交朋友,因为他爹眼界高,看不上,导致他去帝京赶考时,一遇到什么困难,没有一人肯帮他。都说在家靠父母,出门靠朋友,我啊,也是不想仲儿孤单,走他爹的老路,到头来,朋友事业,什么都不曾留下。”

“可你不怕他们是狐朋狗友吗?”

“这几个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,他们的为人品性我很清楚。若他们真是狐朋狗友,我断然是不会让仲儿去结交的。”

萧雨枫跟随风大娘来到厨房,与风大娘一起做起了饭菜。萧雨枫从未进过厨房做饭,虽不懂厨房里的事物,但在风大娘悉心教导下,也慢慢做好了一些菜。

风大娘告诉萧雨枫,做事要脚踏实地,不可偷奸耍滑,要专心致志,不可散漫懈怠。

天下难事,必做于易;天下大事,必做于细。

所以,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情,都需要用心去做。以心做事,万事可成。

不得不说,萧雨枫在这里确实学到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,也真正感受到了众生皆苦。而这一句众生皆苦,不再只是单纯的对自己的出生不满,觉得自己失去了自由而苦,而是对众生的遭遇所感到痛苦,原来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,比起平民在为生计奔波,因钱财而无钱治病又或者吃不起饭的苦来说,她受的苦根本不算什么。

他们吃不饱饭的人,没钱治病的人,都徘徊在生死边缘挣扎,这才是苦,是对死亡恐惧的苦。

但偏偏人性本能,众生来到这世上,又不愿死去,但死神却不让他们挣扎。这些人活在绝望中活在黑暗里,一日日只觉自己濒临死亡但又无能为力,这才是苦不堪言。

夜半子时,秋夜静谧,布满灰尘的破庙里,苏之蓁坐在一处草垛上,由于怕暴露自己,她没有在庙里点火把。

“咳咳咳~”

剧烈的咳嗽声一声接着一声,苏之蓁嘴里的鲜血不断流出。她此刻只觉头晕目眩。

她刚准备闭目养神时,她只觉暗中好似有一双眼在看着自己,苏之蓁连忙警惕。

刚准备站起身时,只见一抹白衣身影出现在苏之蓁面前,白衣身影右手燃着火烛,左手提着包好的圆鼓鼓的油纸还有一个装水的水壶。

苏之蓁顺着那微弱的火光去看那张脸,原来是雪凌竹。

苏之蓁松了一口气,雪凌竹连忙走到苏之蓁身侧蹲下,关心道:“之蓁,一天没吃了吧?”

雪凌竹打开油纸,“我给你带的肉包,还是热的,你快吃。”

苏之蓁刚准备伸手去拿肉包,雪凌竹却将水壶递给她,解释道:“里面是温水,先喝两口,以免噎着了。”

苏之蓁听话的喝了几口水,雪凌竹将肉包递给苏之蓁。虽说习武之人不怕饿,但也只是抗饿,可以一直不吃饭而已,但饿的感觉还是会有。

苏之蓁拿着肉包狼吞虎咽,她在街上东躲西藏一天,一天没吃饭,她确实饿了。